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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省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湖南省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408/t20240816_33433336.html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注新变化

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申报与之前有一些新变化,各申报人仔细查阅申报指南了解这些新变化具体见附件1

二、资助体系及研究期限

1.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100万元/

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3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20万元/项;

5.面上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6.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7.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8.部门联合基金项目:

1)部门(省教育厅)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2)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3)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4)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5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9.企业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以下为新增类型

1省气象局联合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2地质研究院联合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获得立项的项目,依托单位原则上应按照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3)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仅对成绩优的2023级本科生开放,需经学院鳞选、学校评定、公示推荐,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具体见科研秘书群里所发的通知

申请者一经选定项目类型,在申报、受理、评审及立项过程中不得转为其他项目类型。

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金额填报,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3年,202511日至20271231日。

三、申报条件

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我校科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的科研人员,均可按《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及相关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1. 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者为外籍,须与省内自科基金依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 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3.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作为申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前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

5.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6.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7.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有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8.科研诚信要求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申请者需下载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签字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9.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附件4),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附件5)。

10.限项规定:

1)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基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中央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等)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省自科基金的限项规定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获资助后可以变更依托单位

6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四、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湖南省科技”(http://61.187.87.50/main/#/login)进行申报。如忘记账号密码,无法通过邮箱、手机获取密码时,可以联系科技处通过系统重置密码。新入职的老师,自行在信息系统中注册,名单汇总到各二级单位(见附件6)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92学校科技处统一审核、开通

2.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七、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项目申请人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7)逐条检查,打印并签后于917日前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同时填写《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8交二级单位汇总

4.9月18前二级单位将《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和《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提交科技处。

5.学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92517:00,学校925日--27集中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

69月18前二级单位将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推荐汇总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一份交科技处。相关汇总表及申报书模板科研书群转发的通知

7.920日学校对青年学生基金项目进行评选并公示,10月10日报省基金办。10月11日12日统一开通账号,10月17日下午5点前完成系统填报,学校将于10月18日完成系统推荐工作,过期不受理。

8. 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省基金申请工作,应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科学管理,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把关,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推荐有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

五、咨询方式

1、联系人:曾志前、常晴晴,58291080

2、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88988730,88988732

3、科技云技术支持电话:0731-84586921、84586761

4、省基金办电话:88988701,8988757

附件:附件下载

1.新变化

2.项目申报指南

3.相关管理办法

4.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合作协议

5.配套资金证明(省市联合基金用)

6.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新增账号汇总表

7.形式审查明细表

8.《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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