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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的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各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3 、各学院要对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充分发挥学院在申报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对本学院拟申报的各项课题,要认真审核,进行严格的学术把关,提出具有实际指导作用的修改意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报条件

1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或者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外单位或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4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5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报)

6 、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 、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 、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9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10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选题及论证

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各学院要注意防止申报项目过度集中于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中国文学等部分学科,而考古学、宗教学、人口学、统计学、世界历史、国际问题研究等学科申报量偏小的问题;防止个别单位申报基数过大、增幅过快,但申报质量不高的现象;防止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的情况。

4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四、名额与经费

1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集中受理申报结束后,省社科规划办将组织省内权威同行专家在限额指标内统一进行筛选,因此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务必精心组织,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中标率。凡未经学院预审把关的项目申请书,社科处将不予受理和推荐。

2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0万元。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五、申报流程

各教学院和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努力增加申报数量,切实提高申报质量(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要求结合起来考虑)。具体要求是:

1 、学院预审

(1)各学院于2014年1月20日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院老师的申请书进行集中预审。

(2)项目申报人需提交《申请书(含活页)》、《形式审查意见表》(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对照审查要点自查并签字)、《专家审核意见表》(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提交份数由各学院自行决定。申请书和活页装订在一起,其他单独装订。

(3)科研秘书根据申报情况完整填写《申报汇总表》,并对照《形式审查意见表》中的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逐条审核,指出问题并签字。

(4)学院组织3人以上的校内外专家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对项目申报人的选题、团队组建、团队人员学科的相关性、论证质量、材料的真实性、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及前期研究基础等方面进行讨论、审核把关,并以书面形式将预审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书提交人。

(5)各学院确定好集中预审时间后,请提前通知社科处,社科处将到现场核实学院预审组织情况,并带回《申报汇总表》等资料。   

(6)机关单位申报人按学科归属从相关学院申报,并按相关学院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等材料参加学院预审。

(7)凡未按要求预审的申报人,社科处将不予推荐上报。

(8)鉴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好两类项目申报质量的审核把关工作。

2 、正式提交

(1)社科处统一受理正式材料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24日。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2)各学院的电子版材料请于2014年2月21日(周五)上午11点前统一发送至社科处邮箱(hnkdskc@hnust.edu.cn)。共分两类,一类是由科研秘书填写的《申报汇总表》(填表时请仔细核对,《申报汇总表》涉及成员超项查重,请按标准认真做好整理工作,避免导入时出现乱码);另一类是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每份申请书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

(3)纸质材料请在2月24日下午5点前报送社科处。申请书一式8份、活页一式5份(其中4份申请书要单独抽出,供省社科规划办初筛和学校存档用,其余材料按“一夹九”方式整理,即1份申请书内夹叠放的5份活页和另外4份申请书),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 “申报汇总表”一份,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的督促与管理工作。正式提交到社科处之前,请各学院领导对申报材料逐一把关,由于时间紧迫,未及时报送的,社科处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 、各项表格请务必从本通知的附件下载。

2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发至社科处官方邮箱:hnkdskc@hnust.edu.cn

3、联系人:段斌   58290526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月7日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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