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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湘社科办〔20107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作,确保社科研究基地持续、健康运行,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我省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湘哲社领〔20076)提出的三年一个建设周期的规定和以评促建的要求,在前两年进行基地督查的基础上,2010年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末位淘汰,竞争候补的原则。总量控制,就是要保持我省社科研究基地规模一般不再扩大;动态管理,就是要建立竞争开放的管理机制;末位淘汰,就是要下决心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基地;竞争候补,就是要按照淘汰多少,就增补多少的要求,新建一批省级社科研究基地。

      二、评估工作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和《2007-2009年度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评估标准》的要求,对我省设立的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作,包括学科方向、课题立项、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转化应用、工作保障等进行整体评价。

      三、对第三批设立的社科研究基地,考察其2007年以来的工作;对第一、第二批设立的社科研究基地,重点考察其2007年以来的工作,2007年以前的工作作为参考。2010年已做的工作可以作为评估依据计算在内。

      四、评估工作以今年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前两年督查情况作为参考。

      五、评估工作采取集中评审方式,按照先报材料、后评审、再增补的程序进行。

      六、为体现公平公正的要求,评估工作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请各单位自觉和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七、各基地需要填报《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从《湖南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和有关工作实绩佐证材料各一式6份。佐证材料要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标题为《20072009年度——基地评估佐证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于420日前发送至邮箱 hnshekeban@163.com;纸质材料于420前报送或寄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省委二办公楼523524室,邮编:410011)。

      八、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各基地要认真搞好自查,实事求是地准备好评估材料,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材料,确保客观、真实、准确。

 

     附件1: 《2007-2009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标准》

      附件2 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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