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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108号)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湖南省教育厅开展高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现将《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转发各单位,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1.全面清查。请按要求对 2023 1 1 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填写单位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注:独立科研机构按学科属性归入学院核查。

2.总结形成报告。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论文的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论文的单位,应先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湖南科技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科大政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核查报告(附件4),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5),最后形成单位自查报告(附件2)。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分析本次撤稿论文自查情况,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附件6),建立并发布本单位预警期刊名单。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本单位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提高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三、材料报送

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 1226下班将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版的论文自查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研部(立德楼527办公室)或社科处(立德楼518办公室),电子版(word 版和 pdf 版)请发送至邮箱1173404854@qq.com(自科)475172492@qq.com(社科)。


联系人:刘文艺(自科) 刘娅琴(社科)

联系电话:58290019(自科) 58290526(社科)


科研部、社科处

2025 1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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