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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课题结题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题需提供的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委托课题还需提交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4.课题成果(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著作的,提交原件;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的,提交报告原件及相关批示与采纳证明。成果为外文的,需出具鉴定说明);

      5.课题成果反响材料(有则提供);

      6.课题责任单位变更审批表(有则提供);

      7.结题信息表。

      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其中材料1-6按顺序装订成册,以结题申请表第一页作为封面,材料7单页报送。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形式报送至邮箱,附件以课题编号+课题责任单位+课题负责人命名,材料1-6格式不限,材料7提交Excel格式。

电子邮箱:hnkdskc@hnust.edu.cn。

二、关于课题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及调研报告等,已经编发的《湖南社科研究》结题时视同公开发表。重大重点课题成果必须有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由省社科评审办择优编发《湖南社科研究》呈报省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关于经费使用情况

单位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课题组按课题研究计划、时间进度和经费预算合理、合规、规范、有序使用课题经费,开展课题经费检查核算,出具经费决算书。详见《结题申请表》。

四、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政策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详见《结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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