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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结题项目

我校2018年度共有56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需进行结题,项目清单已上传至学校科研工作QQ群,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按时报送结题材料。

二、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实事求是撰写《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2、请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如遗忘用户名和密码,请通过系统密码找回功能找回),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具体要求参见《填写说明》(附件2)。

3、请项目负责人使用成果在线检索和收集已经公开发表的成果,以规范格式导入结题报告(如果通过成果在线检索不到成果,可通过成果在线的录入功能自行录入)。待发表或未标注基金资助的论文不得列入研究成果目录(待发表成果可在结题后3年内通过基金项目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研究成果目录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顺序分类排列。(具体操作参见附件3

4、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通知网址:http://kjc.xtu.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5&id=2492)、《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5),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项目资金决算表》(决算支出数据截止到20181231日),并送财务处审核。项目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合作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并送财务处审核。

5、学院负责对本单位提交的结题/成果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审核要点见附件6),不符合要求的请退回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

6、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不含附件),到财务处签字盖章后,交至所在二级单位(确保纸质结题/成果报告与电子版一致),经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交科技处(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加盖)。

7、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第二十八条规定: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及《湖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644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项目结题并且结余经费超过0.5万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填报湖南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计划书(附件8)。20181231日之后,原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经费账号将停用,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从该账号报账。项目结余经费将转入湖南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待科技处、财务处审核计划书并设立新账号后由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一式2份(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复印,不含附件,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附件7,项目负责人保存,备查)。

2、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四、报送时间

1111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决算表》交学校财务审核,审核通过后在ISIS系统中填写决算表并上传决算说明书(必须从系统下载模板)。

2118日前,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2份,不含附件),到财务处签字盖章后,交至所在学院(确保纸质结题/成果报告与电子版一致),经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交科技处(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加盖)。 

3120日前,科技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加盖科技处和依托单位公章,汇总后报送基金委。

4湖南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份201935日前交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李锋,电话:58291080,邮箱:kjc@hnust.edu.cn

科技处

20181229

附件:

1、结题基金项目清单

2、填写说明

3、结题-成果报告填写操作说明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

6、形式审查要点

7、项目执行原始记录模板(参考)

8、湖南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计划书

 



2-填报说明.doc

3-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报告》操作说明 .pdf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doc

5-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2018年12月).doc

6-形式审查要点.doc

7-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执行原始记录(供参考模版).doc

8-湖南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计划书(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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