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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教育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评审认定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教育部拟建立“2011计划”评审专家库。现将《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教技司2012[2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评审专家的协助推荐工作,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精力充沛。
2. 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国内具有较高威望的战略科学家;或长期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业行政管理的知名专家。
3. 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内发展状况、有较深学术造诣的国内外专家。
4. 具有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
5. 对协同创新有较深认识和了解,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的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推荐专家的范围
战略科学家、知名学术专家和行政管理专家等。
重点推荐:两院院士,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973咨询组成员及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组成员及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专项委员或成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部咨询委员会成员及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组成员,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委员,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杰青获得者,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委员,省级科技奖励委员会委员,省级社科奖励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负责人,中央和地方党校负责人,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研机构负责人,科研院所负责人,大型骨干企业技术与管理负责人,行业产业协会与学会知名专家,央企所属研究、咨询机构知名专家,地方科学院、社科院负责人,长期从事教育、行政、经济工作的管理专家以及海内外知名学术、管理专家等。
三、推荐要求
1. 推荐专家人数不限,其中,推荐本单位专家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 优先推荐3-5名与学校有密切合作的行业、企业等领域专家。
四、推荐程序
1. 请你单位协助通知专家下载并填写《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
2. 请你单位协助收集、整理《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并填写《2011计划专家汇总表》,经单位审核后,于2012年8月12日前报送到科技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xkzhang@hnust.cn或xkzhang735@163.com。
3. 专家推荐表的命名规范为“专家姓名-专家单位”,专家汇总表和专家推荐表压缩打包后命名为“推荐单位名称”,邮件标题命名为“推荐单位名称:2011评审专家推荐”。
4. 上述材料可通过附件下载。
联系人:张新康;联系电话:13975245735。
 
附件: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
 
科技处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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