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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八届“湖南光召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光召科技奖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 2012 年将开展第八届“湖南光召科技奖”评选工作,为做好候选人推荐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在我省范围内(含中央在湘单位和外省来湘投资单位)依靠科技进步,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专利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重要创见或对科学现象、规律有重要发展,或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建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和著名品牌,并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获得国家二等以上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科技工作的组织、管理等方面有很大创新,贡献突出,成绩显著。
三、推荐办法
“湖南光召科技奖”候选人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推荐条件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系统)内各单位进行候选人推荐工作。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湖南光召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推荐材料”指:( 1 )书面推荐书 2 套(含原始件 1 套,复印件 1 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2 )第八届“湖南光召科技奖”候选人情况简表 2 份;( 3 )推荐书和附件、情况简表电子版 1 套。
附件材料应包括:( 1 )候选人获得重大科技奖励的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等(复印件)。( 2 )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财政(审计)对候选人科研成果应用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原件。对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必须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财务(审计)出具效益证明。对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而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的,必须在实施后对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五、推荐截止时间
全套推荐材料及电子版请于 2012 5 31 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 509
    编: 410013
联系电话:罗利华    0731-88988877
          段爱珍   0731-88988742
          欧阳辉    0731-88988875
传真电话: 0731-88988875
电子邮箱 :hnosta@qq.com
 
 
 
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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