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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办有关通知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18年下半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6年度立项的及2016年以前立项且未完成结题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原则上不接收2017年度立项项目结题材料。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题报告(附件1)、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2)、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附件3)。填写好后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项目编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kjc@hnust.edu.cn,以便汇总。

2、纸质版材料要求:将结题报告(附件1)、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

3、项目合同书请从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87.87.49:9312/pms-hn/),使用原账号登录后下载。

三、科技报告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还需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分别提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已下达至各二级单位,请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科技报告撰写学习网址http://www.hnstrs.cn/Admin/Content/StudyTraining.aspx?categoryId=3

特别提示:结题项目必须要将结题材料和科技报告都完成后才能认定结题。每个项目都有唯一的科技报告授权码,长期有效,即使本次不结题,也请项目负责人妥善保存,留待以后结题使用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省科技厅相关规定,科技厅各类项目(含研发计划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等)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科技厅项目。

2、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没有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当成结题成果。

3、请用荧光笔(彩色笔)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

4、项目成果中包括培养研究生的,请附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5、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

6、结题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请按照实际开支如实填写(其中管理费按5%填写),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在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后,再报送科技处;

7、结题报告最后一页中的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

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费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学术委员会评价根据上述参考格式填写好内容,项目负责人不要自行签章。

8依托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

9、到期不能按时结题的,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附件4),学院盖章签字后交科技处。

五、材料受理时间

20181228日下午5: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点:科技处计划科(立德楼524)。

联系人:李锋 联系电话:58291080

 

科技处

2018127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模版).doc

附件4:延期结题申请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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