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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研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7]40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学校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重点包括: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 各单位应于12月1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提交至科技处。学校将抽取若干高校进行现场检查。

联系人:谭远宏;电话:58290048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湖南科技大学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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