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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 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 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行业协会 , 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 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 , 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 2019 - 2021 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 现将省重点研发计划 2019 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支持重点

   湖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旨在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 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有针对性设计和实施研发项目 , 加强应用技术攻关和转化,突破制约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 , 前沿性颠覆性与非对称性技术、 “ 卡脖子 ” 技术 , 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2019 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共计 84 个(详见附件) 。

   二、支持方式

   每个重点支持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 1 个项目 , 按照 “ 宁缺毋滥 ” 原则 , 若相关重点支持方向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该支持方向可不安排立项 。 项目须明确 1 个牵头申报单位 , 参与单位不超过 3 个 。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 2 年左右 。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 根据项目 实施期内研发经费投入的一定比例 , 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 , 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 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 , 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 、申报单位须突出研发经费投入 。 以高校、科研院所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 , 除公益性研究项目外,应有合作企业 , 且须提供目标明确、权责明晰的合作协议。以企业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 , 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 且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在 3% 以上 , 并承诺配套项目经费。

   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 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原则上在 60 周岁(含)以下 , 在项目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 , 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 、项目实行团队协同申报 。 项目团队应整合集成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 。 项目前期研发基础和实施条件较好,创新水平居国际或国内前列 。 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应用示范前景,能够解决产业链条中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工艺问题 。

   4 、申报单位应具备创新平台与人才保障条件 。 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需 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 , 或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团队。以上两者都具备 , 且具有成果转化条件的申报单位,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

   四、申报组织管理

   1 、法人责任制 。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 , 按照法人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负责。

   2 、科研诚信 。 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 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项目申报资格 。 项目负责人可牵头 1 项参与 2 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 。 牵头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

   3 、科技保密 。 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 , 另行报送。

   4 、国际与区域合作 。 涉及国际与区域(含港澳台等)科技合作的项目 , 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并明确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 合作单位须明确合作任务分工。

   5 、实验动物 。 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 , 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五、申报推荐方式

   1 、申报方式 。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 。 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http://kjt.hunan.gov.cn ) , 进入 “ 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信息系统 ” )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 (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 “ 系统使用说明 ” ) 。

   2 、推荐方式 。 对照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 , 相关推荐单位通过 “ 信息系统 ” 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 , 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 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主要审核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 以及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对此负责 。

   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县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审 , 会同财政局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

   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科技部门初审 , 会同财政部门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 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其他推荐单位 的项目 , 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

   六、时间安排

   实行常年申报 。 请各推荐单位经常性组织项目凝练设计和推荐。 2019 年度项目申报时间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 推荐时间截至 2019 年 6 月 5 日(以推荐函寄送日为准) 。

   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 , 至 2020 年项目申报通知发布时止 , 期间申报的项目纳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需求库统筹管理,分批择优出库 。

   七、咨询方式

   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 0731—88988730 ,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项目执行处室咨询电话:高新处  0731-88988861 , 农村处 88988839 , 社发处 88988881 , 合作处 88988830 , 动管办 88988860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33 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 102 室   邮编: 410013

   附件:湖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2019 年度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5 月 15 日

  



附件:湖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9年度项目重点支持方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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