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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的通知》等的规定,省教育厅每年6月和12月组织科研项目结项工作。 为了不影响下一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申报,现对到期尚未结题的我校教育厅科技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1 结题范围: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到期的科研项目(具体见附表)。
2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见湖南高校科技网 http://218.75.242.253/keji/index.php ),按照该办法要求及时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3 因特殊情况尚未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不能按时结题者,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湖南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 、结题材料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来科技处取回结题项目申请书,装订在一份结题报告后,此份由学校存档;教育厅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结题需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发表的标注有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论文的附件)一式二份,同时提交项目成果简介的电子材料一份;一般项目只需提供一份结题报告和论文复印件;在装订时,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在论文标注的地方请用红笔标出。
5 、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6月21日前将结题材料或者申请延期结题的报告交科技处计划科。
 
 
科技处
2013 年5月28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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