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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完成立项程序,开始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本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采用离线填报的方式。请项目负责人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简介及项目负责人承诺”(附件2-2),合同书的其余部分(附件2-1)由学校统一填写。填写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将附件2-2用A4纸双面打印(不要装订),面上、青年、杰青项目一式两份、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打印一式三份。

二、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信息简介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中的“一、基本信息表”及“二、主要研究人员”须按照申报书中的内容如实填写。研究人员为本校师生的,“工作单位”填写“湖南科技大学”,不要填二级单位,为外单位人员的,填写外单位名称。项目参与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增加或者退出。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变更、增加或者退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省基金委批准。

2.经费总额=直接经费+间接经费。杰青项目经费总额为30万,面上、青年项目经费总额为5万,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经费总额待市科技局发文后另行通知。直接经费预算按照申报书中的内容填写,原则上不得调整。间接经费按照(经费总额-设备费)/6.1核算,绩效支出建议占间接经费的60%。

3.填写经费预算时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杰青、面上、青年项目的经费预算填写在“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栏及“合计”栏;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的经费预算,如没有省财政拨款的,市财政拨款填写在“自筹经费”栏及“合计”栏;如省市都有拨款的,省厅经费填写在“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栏,市局经费填在“自筹经费”栏,并填写“合计”栏。

4.“项目负责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必须手写签名。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6月19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计划科,电子版合同以“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发至邮箱1050023@hnust.edu.cn。请各二级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合同签订工作,逾期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计划科,联系人:李锋   58291080

 

 

科技处

2017年5月24日

 



附件1:关于签订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书有关事项的说明.doc

附件2-1:201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书-依托单位相关条款 .doc

附件2-2:201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书-项目信息简介及项目负责人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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