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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变化及资助方向

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与资金管理改革有关精神,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改革为5大体系,分别是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各体系既有各自的支持重点,又互为补充,共同构成省科技计划专项的有机整体。这次改革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将分散在相关处室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统一归并到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类别。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创新型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省市、院校及科教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经费30万元;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经费5万元;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经费按照签订的联合基金协议执行,其中的湘潭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经费20万元,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湖南科技大学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以下简称院校联合基金),支持经费4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否则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2017年1月-2019年12月)。

三、项目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和自然人均可按《2017-2021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6-201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6-201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6-201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6-201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如指南中有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第四点注意事项中(二)申请者的条件。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面上项目(含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院校联合基金项目面向我校未承担过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新进博士,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四、注意事项

1、2017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

2、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含省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

3、申请者实行毕业制:即申请者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自科基金项目(不含联合基金)。

4、学校近年新引进的博士,年龄符合规定且未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原则上须申报院校联合基金项目,否则学校的科研启动基金将不予启动。

5、申请者(含参与者)本年度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6、2017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操作说明,系统网址:http://61.187.87.49/pms-hn/),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请用2015年12月制定的项目申报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报书均不受理),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于2016年7月15日后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定稿核对无误后,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上报依托单位”操作。

新的申请人需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自科申报人”账户;以往注册过账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账户申报,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点击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填写手机、电子邮箱等找回用户名和密码;建议登录系统后立即更改密码。

6、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系统中已录入)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7、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须提供合作企业配套资金证明。

五、学校工作安排

1、7月22日前,请项目申报负责人确定项目参与人员,填写“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并报学院汇总。各二级单位应按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技处计划科邮箱,科技处负责进行人员超项检查。注意:为保证超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申请人请务必按时将项目汇总表提交学院,不要个人单独将汇总表提交至科技处,逾期提交或未通过学院汇总提交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推荐。

2、申请人应在8月3日之前在省科技厅系统中完成申请书填写并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学校将不予推荐。

 注意:根据省科技厅最新通知要求,学校申报截止时间延期至8月19日。

3、本次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立项后再通知报送纸质材料),建议项目申请人妥善保存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

六、咨询方式

1、学校联系人:李锋(科技处计划科)

电话:0731-58291080   邮箱:1050023@hnust.edu.cn

2、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基金办

联系人:李成平,蔡进莲,电话:0731-88988701  88988757

3、具体申报受理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申报受理中心

受理咨询:贾晓玲,匡智祥,电话:0731-88988730  88988732

 

科学技术处

2016年7月6日

 

关于项目经费预算补充说明:
1、指南中各类别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均为总经费。
2、预算中的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等应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和“湖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6〕44号)文件要求,足额按比例上限填写。科技厅申报系统中有具体要求的,请仔细阅读并遵照填写。

 

 



1-网上申报流程.doc

2-项目指南.zip

3-管理办法.zip

4-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合作协议(参考).doc

5-配套资金证明(参考).doc

6-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7-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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