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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科研条件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两个加快”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等规定,我厅编制了《2012年湖南省科研条件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湖南省2012年科研条件创新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科学仪器自主创新、实验动物自主创新、创新方法工作三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方式

由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的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统一推荐申报。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推荐单位包括国家高新区、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和部分指定单位。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已注册过的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

2、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通过系统将项目数据上传给相应的推荐单位后,即可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并将项目申报纸质文本材料送交相应的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原有推荐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推荐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加盖公章),发传真至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科技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并经过充分论证。

2、项目承担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和必需的条件(包括场所、设备、设施、办公条件及行政管理等)。

3、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学术带头人和科研团队。

4、申报实验动物自主创新专题的单位须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或与持证单位签订有效的“委托动物实验协议书”;课题组成员中具备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人数者不得少于1/3,主要研究人员要求具有从事实验动物生产或动物实验工作经历,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书。

5、申报创新方法工作专题的单位原则上只限于湖南省创新方法工作试点单位,其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拥有国家认可的TRIZ理论培训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6、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研条件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重点项目需附《湖南省科研条件创新专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

7、报送书面材料。网上填报后,应按时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3份, A4纸,简装成册。附件2的湖南省科研条件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书样表,仅供申报者在系统外预填报时用。

8、严把推荐关。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科研条件专项计划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承担科研条件专项计划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9、网上申报日期为2012年3月6日至3月20日,受理中心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至3月24日。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科研条件财务处。

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项目受理咨询:钟海华  0731-88988730

系统保障咨询:李 华  0731-88988950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

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附件:
   


科研条件创新专项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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