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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与评审:

1、各有关单位按分配的限额指标组织申报(分配指标见相关附件),各单位应根据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需要,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归口到相应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形式审查不合格及个人申报的材料。

3、各单位需做好项目形式审查。请将申请书4份和电子版送交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2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书4份和汇总表1份(汇总表见相关附件)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申请书和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汇总表需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须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二、填写项目申请书注意事项:

1、必须使用教育厅公布的最新版本的申请书(已经下载到相关附件中)。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10人。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各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

(2)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3)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2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4)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3、申请书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填写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名称按相关附件中的“学科代码2011”填写)。

(2)申请经费数:重点项目8-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

(3)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2年9月,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


湖南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处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教育厅项目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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