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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下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规定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将工作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范围

2014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之前已申请结题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但立项须满两年)。

到期应结题项目清单请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综合办公】->【批文下载】中下载“201412月应结题省教育厅项目清单(科技类).xls”

 

二、工作流程

1、     所有类别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参照http://218.75.242.253/keji/item.php?sort_id=00074),准备成果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经有关二级单位审核并加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a)      因结题材料还需学校审核盖章后再上传,建议此时暂不装订。

b)      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2、     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副高职称以上),对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在结题报告上填写并手写签名。一般项目要求3名专家,可全部是本校专家,其他类别项目要求5名专家,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名。

3、     各二级单位统一将专家签名(必须手写)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审核盖章。

4、     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填报结题信息,同时将包含专家验收意见及学校意见的页面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然后上传到系统。

注意事项:

a)      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都必须上传。方法:登录系统后,点击【录入附件信息】->【添加】->选择附件类型->填写附件名称->选择文件->【上传】

b)      其他成果信息进入相关页面填写并提交。

c)      全部信息录入完毕,请点击【录入完结题材料,申请结题】

5、     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结题材料。

6、     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说明项目延期原因及预期结题时间,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交科技处。

三、时间安排

1、     1219日前,请各二级单位将专家签字(必须手写)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

2、     1224日前,请各二级单位将以下材料交至科技处:

a)      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一式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复印)及其电子版;

b)      成果简介电子版;

 

 

 

 

科技处

2014-12-8

 


专家意见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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