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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立项且批准延期至20191231日结题的、2016年、2017年立项且研究时间已到期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延期结题。上半年清理过程中,已经在系统中获批准延期至201912月底的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立项且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本次须在系统中填报。

2到期结题。20162017年立项且研究时间到期的项目。没有申请过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之前已批准延期申请的,需按延期计划结题。

所有项目的延期申请需在系统中填写。

二、具体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1)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不但关系到学校声誉,而且将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2)各教学科研单位项目结题率将作为下一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数量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2、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结题通过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三、结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2)、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3),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3-5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专家组总人数一般应为单数),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把好政治关、学术关和文本关,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模板见“附件4:结题报告-专家验收意见模板”)并手写签名。一般项目要求不少于3名专家,其他类别项目要求不少于5名专家。

3各学院统一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盖章并带回

4、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包含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的页面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登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选择结题人员登录,填写课题号和申请人姓名后进入系统,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等上传到系统。所有材料录入完毕确认无误,点击录入完结题材料,申请结题。(注意事项见附件6

5、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笔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笔做好醒目标示),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6、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省教育厅。

四、结题工作时间安排

凡在12月底报送结题材料的项目主持人,请严格按以下日期提交材料:

11217日前,各学院汇总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盖章并带回。

21221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31224日前,各学院汇总后将以下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社科处)。

1)结题材料电子版(含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等),文件夹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机电学院-张三-09A01_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的方式命名。

2)纸质版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曾志前 电话:58291080  邮箱:kjc@hnust.edu.cn

社科处——  电话:58290526  邮箱:hnkdskc@hnust.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9122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doc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简介.doc

附件4:结题报告-专家验收意见模板.doc

附件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pdf

附件6:关于在省教育厅系统中填报结题材料的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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