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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更新完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关于更新完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国科交函字〔2014〕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为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规范科技项目评审程序,提高国合专项管理水平和项目执行质量,受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我中心将组织开展国合专项评审专家库的调整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入库专家信息确认更新 

自2006年起,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办公室建立了专家库,入库专家已达12000人,为规范评审和提高管理水平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为适应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过程管理的形势与要求,进一步规范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评审、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计划管理和咨询工作,提高国合专项的管理水平,现专家库的信息内容已不能满足评审和管理要求,需对现专家库入库专家信息进行确认更新(各推荐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入库专家名单见附件1)。 

(一)专家库清理。现专家库中部分专家由于年龄、健康、信用和工作岗位变化等原因,不能再担任国合专项的评价专家,以及长期无法联系的专家,请各推荐单位核实作出库处理,将拟出库专家名单填写出库专家名单(见附件2)。 

(二)专家信息确认。对仍能继续担任专家的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确认和更新,请重点核对专家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请将需更新信息的专家名单和变更信息填写专家信息变更汇总表(见附件3)。 

二、补充拟入库专家 

各组织(推荐)部门在清理专家库和确认专家信息的同时,还要补充推荐新的专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价专家包括同行专家、国际合作管理专家、科技发展战略专家、企业技术专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遴选条件见附件4)。以下四类专家优先入选:一是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等企业技术专家;二是主持并较好完成国合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三是在其专业领域内有着较高学术威望,熟悉国际科技合作,承担过国家重大工程、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或国际大科学工程及研究计划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主任职务的高水平专家;四是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及“青年千人计划”)且回国工作时间达两年以上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等。 

三、其他事项 

(一)各国合专项推荐(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专家库的调整完善工作落到实处。当前,科技部正在牵头进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今后的国合专项评审工作将更多地采取网评、函评等方式,专家的准确信息是做好专项的过程管理的关键。遴选高水平的专家入库,是提高国合专项质量的关键。请各推荐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逐一落实。 

(二)请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专家登录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 http://www.istcp.org.cn/),点击“专家注册”,进行网上在线填报(填报方法和要求见附件5),组织推荐部门在线审查提交,并将拟推荐专家名单填入附件6。我中心审核并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审批后,将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专家统一纳入专家库。今后,将于每年12月集中审核新申请的专家,不再临时审核专家。 

(三)材料报送期限和要求 

在线审核期限:拟补充推荐新专家入库的,请各组织(推荐)部门于2014年12月22日16:00前完成推荐专家的在线审核工作。 

纸质材料报送期限:请各组织(推荐)部门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附件2、3、6盖章后邮寄至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办公室(电子版发至zhdxmbgs@163.com)。 

联系人:吴玺、辛秉清 

电 话:010-68587009转5或10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54号 中国科技交流中心 405室 

邮 编:100045 

E-mail: zhdxmbgs@163.com 


附件:1.各推荐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入库专家名单 

      2.出库专家名单 

      3.专家信息变更汇总表 

      4.国际科技合作专家遴选条件 

      5.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 

      6.新推荐专家名单 


相关附件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4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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