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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对近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2011年以来立项并已完成的省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项目清单已通过科大科研QQ群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技成果产出及应用、知识产权形成及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及团队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经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验收程序

1、一般项目由学校科技处组织书面验收。

2、重点项目由各业务主管处室组织会议或现场验收(各业务处室对重点项目验收的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成果登记。按照《湖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后,须及时到所在市州科技局或我厅成果管理部门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后,方才视同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办理程序见www.hnst.gov.cn/zxgz/kjcg/kjcgdjtj)。

4、不能按期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验收申请(2011年以后立项且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在线提交延期申请,其余项目请填写附件6),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科技处(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四、验收材料

1、验收报告。2011年以后立项且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验收报告须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87.87.49/pms-hn/LoginPage.do?userType=U)中填报并打印(带水印,登录账号与项目申报时采用的账号相同)。2010-2012年立项但未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请下载附件样本(附件12)填报并打印。2013年立项但未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请下载附件样本(附件34)填报并打印。

2、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研究成果佐证材料(请用荧光笔在标注有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处做好醒目标识)。

4、验收意见。(1)重点项目的验收报告中专家验收意见栏暂不填写,承担单位意见推荐单位意见栏请填写同意申请验收。(22013年以前立项的一般项目,其验收报告中承担单位意见栏请填写同意申请验收推荐单位意见栏请填写同意通过验收。(3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其验收报告中专家验收意见栏请填写项目完成了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达到了合同书约定的成果指标,项目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验收专家名单栏请各学院统一选定(共3名专家,科研副院长必须是专家之一,其余2名专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学院老师即可,并指定专家组组长),承担单位意见栏请填写同意申请验收推荐单位意见栏请填写同意通过验收。上述材料1-3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双面打/复印)。

五、时间安排

11013日前,请各学院将专家验收意见验收专家名单页交科技处(专家签名);

21020日前,请各科研秘书将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统一交至科技处计划科。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李锋,电话:58290019 ,邮箱:fli@hnust.edu.cn

科技厅系统维护电话:88988950

 

科技处

2014108



1-重点项目验收报告.doc

2-一般项目验收报告.doc

3-应用技术类项目验收报告样本(2013年).doc

4-基础研究类项目验收报告样本(2013年).doc

5.科技成果汇总表.xls

6-省科技厅项目延期验收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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