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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侧重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奠定基础。201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为: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含湘潭市、衡阳市、常德市、株洲市联合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和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含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

    2、资助强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50万元;杰出青年基金项目30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3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20-3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地球科学和管理科学不设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前言中的要求。

   3、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

   8、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通过依托单位审核后统一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2、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报期间不受理项目结题。  

   3、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3项中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1项。

   4、201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流程指南)。项目申报请用2011年制的项目申请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均不受理),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于2012年8月13日后登录湖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hnst.gov.cn。

   5、2013年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杰出青年基金、省市联合基金和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按条件采取自由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可占用重点和一般项目指标,各单位申报指标见附件。

   6、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时,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省市联合基金和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表一)、(表二)各1份;创新研究群体、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1份。申请书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另各依托单位需同时报《2013年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指南、学科代码等均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jj.hnst.gov.cn。

   7、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身份、能力和水平的复印件装订在申请书(表一)的最后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8、2013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由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承担。

   9、受理时间自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开始,    9月24日(星期一)17:00截止,    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具体受理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咨询方式

   1、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基金办。

  联系人:  李成平        匡智祥

  电话:0731-88988701    88988851(传真)

   2、具体申报受理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受理咨询:  钟海华        胡晓波

    电话:0731-88988730    88988320

    系统咨询:    李 华        蒋明艳

    电话:0731-88988950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申报指标见附件。

         2、所有纸制材料在省基金办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份留学校存档。

         3、请各单位的科研秘书于9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书上交到科技处计划科。

                                                             科技处

                                                   2012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

 


2013年省自科基金申报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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