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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湘潭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接湘潭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现全文转发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自科基金委员会的紧急通知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2月中旬前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进行验收。

  一、项目会议验收对象:2017年度(含))之前立项未完成验收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二、验收的主要内容和需准备的材料

  验收报告一式三份(需装订成册,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初稿(电子版和1份打印好的纸质件)、汇报PPT(10分钟汇报5分钟提问)等,相关验收报告模板可到省科技厅网站“样本下载”中下载。

  项目验收的PPT模板,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内容主要有一下5个方面:对照合同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国家基金情况和获得其他项目情况);突出亮点;成果应用前景;经费使用情况。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制作结题报告等材料,签字后交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交由项目负责人带至项目验收会场。验收采取专家集中会议的方式进行,具体的程序如下: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及专家质疑、专家填写《专家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和意见,完善验收报告后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市州科技局将辖区内联合基金项目验收的组织情况和验收结论整理汇总,于2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基金办。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统一安排,2020年2月30日之后,对于到期仍未结题的项目,基金办不再受理结题申请,并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追回已拨经费、撤销项目资格,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对于今后凡有到期而未结题项目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下一年度的省自科基金项目。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申请结题验收、需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分别提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将统一发给项目负责人邮箱,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黄卉 84586773夏艳红 84586791)。

3、高校科技处将本单位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总结材料及每个项目的验收材料的电子稿于2020年2月15日前提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六、联系人

市科技局:黄佳   李小容  58570302

邮箱:276965675@qq.com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9日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验收评议报告-模版.doc

附件2:专家验收意见-模版.docx

附件3: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模版).doc

201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省市联合基金立项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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