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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19号)要求,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申请条件

1、项目类型:

1)所有学科项目:重点项目、扶贫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

2双一流学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

3)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2、重点项目主要面向本科院校省双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81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3、优秀青年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面向省双一流学科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20181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4、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811日止)

5、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81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二、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省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制造强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互联网+”十三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6 大产业领域、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本科学生。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应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5、扶贫项目选题应立足学校科研、人才与资源优势,与我省11个深度贫困县发展规划有效衔接,以促进贫困县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为研究目标。

三、项目指标分配说明

1、本通知所有申报指标均根据各单位(含教学院、独立科研机构)最新人力资源情况和往年申报情况进行核算。根据省厅通知,本次申报应紧密围绕双一流建设进行,我校所有申报指标均下达到教学院(不单独下达给独立科研机构),由教学院牵头组织申报(其中双一流学科重点项目、优青项目申报指标原则上只能分配给双一流学科)

2、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名单(本科院校)的通知》(湘教通〔2018469号),我校现有双一流学科为机械工程、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3、省教育厅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推荐上报双一流学科重点项目14项,所有学科其他重点项目14项,扶贫项目1项;双一流学科优秀青年项目16项,所有学科其他优秀青年项目17项;一般项目65项;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6项。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由我校6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组织申报,每个平台可申报1项。

各教学院应认真领会省厅关于重点项目主要面向本科院校省双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优秀青年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面向省双一流学科设置指示精神,做好统筹规划。

四、申报流程

(一)各学院组织申报

各单位根据下达的申报指标自行组织评审推荐,并将确定的申报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各1份)于12111730前上报给科技处(社科处)。

112121730,申报人于在教育厅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

已有账号的申报人使用原账号直接登录,如忘记密码或新增申报人请通过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科技处(社科处)。申报人使用申请账号、密码用IE浏览器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请书模版(系统于121日开放,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和申报须知进行填报(如有人员超项,申报系统中的是否超项栏将会显示),填报完成后上传提交至系统,将生成有未推荐状态水印的申请书。

212131730前,科技处(社科处)于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在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推荐操作。

312141730申报人于导出已推荐状态的申请书右上角有二维码),打印纸质申请书(A4纸,左侧胶装,附件材料一同装订)一式2份交予学院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项目组成员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41215日,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厅。

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做好申报人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对项目组人员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关。各单位应组织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上报。对于二级单位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酌情核减下年度该二级单位项目申报名额。

(二)学校组织扶贫项目遴选

1、我校可申报1扶贫项目(等同于重点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严格按教育厅相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于121217:30向社科处报送申报书一式5份(逾期提交无效)。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212141730申报人在系统中进行填报,经学校审核推荐后,导出已推荐状态的申请书右上角有二维码),打印纸质申请书(A4纸,左侧胶装,附件材料一同装订)一式2份交科技处(社科处)。项目组成员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一般为3-10人。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向教育厅重复申报;主持承担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2项;本次申请主持、参与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2项。

2、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创新性,避免重复立项,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国内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2、一般项目为前期培育项目,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家级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一般项目,已主持过教育厅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请一般项目

3、科技处、社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直接予以淘汰。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对本次申报情况初次查重(学生也参与查重)。同时,如有人员超项,申报系统中的是否超项栏将会显示,点开后会有详细提示,请申报人注意。如学校申报人的姓名有重名,或者学生和老师有重名,则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说明。

4、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清单(自己用word做一页纸)、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及首页、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批文、专利证书、科学技术奖励等(重点项目和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顺序与附件清单保持一致。附件材料最多不要超过20页。

5、经费及研究时间填报。

自科类项目申请经费数:重点项目5万元,优青项目4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6万元;

人文社科类项目申请经费数:重点项目3.5万元,优青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0.5万元,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4万元。

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89月,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12月,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112月。

6、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各单位应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且项目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科技处计划科,李锋(综合楼524)联系电话58291080

人文社科类: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段斌(综合楼518)联系电话58290526

 

 

科技处、社科处

2018124



附件1:申报书模版.zip

附件2: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分配一览表.pdf

附件3: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pdf

附件4: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学校管理部门意见模板.doc

附件6:《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7: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名单(本科院校)的通知 湘教通【2018】469号.docx

附件8: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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