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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省属本科高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并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申报人选和组织申报材料。

二、限额申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每校可申报3-4人,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8所学校每校可申报1-2人,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1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三、各校在推荐申报人选时,请认真选择申报领域,注意同一个领域不要多人申报。

四、各校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学校申报公文;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清单》1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包括附件)一式10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五、请在 2012 7 4 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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