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自科外网通知
MENU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校组织2024年湖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通过延期申请且达到研究期限的项目、省基金办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项目、2024年年底到期的省自科基金项目(详见附件1)。

结题验收分两批集中开展,第一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于715号交前完成(学校将于7月中旬集中审核),第二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省自科基金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需进行会议验收,待后续另行通知)。根据省基金办的要求,今年起面上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统一由依托单位负责验收,联合基金项目由推荐单位负责组织验收,今年起由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验收的面上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对填写科技报告不再作硬性填写要求,且不影响结题。其它类型项目仍然按以前的流程由省基金办验收,有意向在2024年下半年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基金项目的务必在第一批次完成项目验收。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进展选择结题批次,按要求及时提交结题相关材料。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系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结题系统已开放,项目负责人应结题要求填写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如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发送重置密码邮件。

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2),经学院邀请的省内高级职称小同行专家集中审定。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指标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附件3,附件材料需经科技处审核、学校盖章后,在附件中上传。

3、科技处将于715号前在系统集中审核结题材料,并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关注系统状态,如结题材料退回修改,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注意事项

1、结题需将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证书、高级别项目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标注页、《SCI》《EI》《CPCI》收录检索证明、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2、“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中如有培养研究生,请将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3、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已有经费支出,填写经费决算表(结余资金数与简况表支出金额一致),签字后到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办理签字盖章,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如果经费开支超出预算,还需补充预算调整表并办理盖章手续。

4、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录入系统。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做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请用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SCI》、《EI》、《CPCI》收录论文还需提供检索证明。

5、项目负责人应对提交的结题报告、验收审核工作清单和研究成果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6、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项目需要延期的,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于科管系统提出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由学校审核后报科技厅审批。项目延期一般只能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7、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请,如计划申请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务必在第一批(7月中旬)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以免耽误下一年度省基金申报。

四、时间安排

12024711--12日,项目负责人相关附件材料集中审核、盖章。

2713---14日,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材料。

3715日科技处将集中审核推荐结题项目,过期不再受理。

42024126日前,请参加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于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五、联系人

科技处:曾志前 、常晴晴 0731-58291080


附件:(点击下载

12024年湖南省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

2、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模板

3、湖南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

3、《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

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

            科技处

                                              202477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