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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集中接收期内项目评审结果已经公布,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自评审结果通知发布之日起25日内,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进入"填写项目计划书"栏目进行任务书填报。计划书通过基金委审核后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才能打印。

二、填报要求

1、基金委邮箱(report@pro.nsfc.gov.cn)给项目负责人发送了主题为“填写项目计划书”的邮件,请务必认真阅读,按“批准通知”、“通用计划书填写说明”等相关要求填报。

2、经费预算部分务必重新下载“预算说明书模板”填报,不可删除预算说明书中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位置。

3、《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

4、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青年项目)须补交“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即原申请书中“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和“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签章页纸质材料订在计划书之后(两份任务书均需装订),一并报送。同时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含负责人签字、合作单位盖章、伦理证明,专家推荐信等、境外人员无法签名的附知情函),供学校存档用。

三、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不符合要求的计划任务书,将不予通过审核。

2、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说明。请保证预算表与预算说明中的额度一致。

3、请给出劳务费发放标准、人数以及发放月数(发放月数请按照参加项目的月数计算)。给出会议费预算依据,会议费应按会议规模、天数预算,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

4、研究经费栏中的“其它支出”一栏如果有预算金额,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中写明具体的支出项目,不能写成“不可预见费”等笼统模糊的支出说明。

5、项目预算中不得列支办公用品、办公室饮用水、个人办公电脑、快递费手机费等非项目直接相关费用。

四、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201996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提交工作。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关注系统,如项目计划书退回,请及时修改,及时提交。

22019920日之前报送纸质版计划书,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送至科技处计划科(立德楼524室)。负责人需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财务部门公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盖章,科研部门及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科技处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科技处联系人:曾志前;联系电话:58291080

 

科技处

201991



附件1:2019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立项清单.xlsx

附件2: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3: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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