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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各科研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6〕109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积极吸纳2026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学院及科研、学工、人事、财务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充分挖掘资源和自身潜力,切实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各学院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数量应不低于2026年湖南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数(见附件1),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多申报设置岗位。

二、发挥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

国家科技计划主要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创新基地和平台包括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大学科技园、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以及国家高新区、农高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强化上述项目和基地平台的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基地平台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积极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统筹协调做好科研助理岗位服务

鼓励各单位协调多个资助项目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统筹现有经费渠道,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对于新立项资助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据实列支;在研资助项目如需调整预算,可由依托单位按规定调整。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已通过验收或已准予结题的资助项目结余资金留归依托单位或承担单位使用。对于依托资助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社会保险补助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科研助理岗位聘任要求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要求聘任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2. 学业成绩良好,身心健康,正常取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具备胜任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

3. 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服从学院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4.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会计政策,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热心服务。

5.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科研助理聘任流程

1. 科研助理岗位开发(6月18日前):各单位根据科研部提供的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指标数,结合各项目负责人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数(附件1)及相关项目负责人,汇总后于6月18日前报学校科研部计划项目办,同时与本学院学工办衔接好,优先通知本院毕业生应聘。

2.科研助理岗位发布(6月19日前):科研部汇总全校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情况,根据科研助理岗位名额、具体职责、聘任条件,面向校内外2026届毕业生正式发布选聘通知。

3.科研助理岗位应聘(6月22日前):

根据自愿报名、双方互选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意向毕业生自主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于6月24日前提交至本院科研秘书及学工办就业辅导员处,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4.科研助理岗位应聘名单审定(6月26日前):

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对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和面试,及时向毕业生反馈应聘结果。

5.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数据报备(6月30日前): 6月30日前各学院汇总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填写好湖南科技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3),由科研秘书报学校科研部,并通过本院学工部在学校就业系统中进行信息填报。

五、科研助理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1.科研助理岗位薪酬标准可由各项目或平台自行确定,须与科研助理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匹配,双方可商议聘任协议,可自愿办理参加社会保险。

2.薪酬待遇从科研项目经费及结余资金中支出,对于新立项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据实列支。在研项目如需调整经费预算,可按规定调整。

3.发放薪酬标、发放方式准参照《湖南科技大学 2026年应届毕业生助理岗位设置及选聘工作方案》,根据双方协商可选择以下三种计费方式之一执行。

1)按时计费:灵活在岗工作制,薪资标准不低于25元/小时。

2)按日计费:每日在岗时长超过6小时的,按150元/天标准核算。

3)按月计费:每日在岗时长超6小时、每月在岗时长超20天的,按3000元/月标准核算。

六、其他要求

1.科研助理不得选用与科研项目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做好科研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掌握科研助理脱岗及就业去向,及时报告科研助理岗位异动情况。

七、联系人

科研部:曾志前、常晴晴  联系电话: 58291080


附件:附件下载

1、湖南科技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数

2、湖南科技大学 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登记表

3、湖南科技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汇总表

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待更新)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依托资助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科学研究部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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