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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聚焦“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进科技创新高地“五大标志性工程”,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就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争选拔申报类别、条件及要求

旨在遴选一批能承担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创引领性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领军人才和团队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包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企业)、创新创业团队(高校)五类项目。总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附件1)、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竞争选拔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校限额情况: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1项,高端科技人才1项,创新创业团队(高校)1项)

3. 同一申报人只能选择一类项目申报。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普通项目

1.1 基本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需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3)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1.2 特殊情形

(1)对科技创新领域世界一流建设学科(附件2),每个建设学科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对应学科内推荐。

(2)对我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分别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市州科技局在对应领域内推荐。

(3)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特殊领域人才不占申报推荐名额。

(4)培养支持期结束且通过结题验收的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原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项目以及支持期结束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四青”人才),首次申报(2022年前不计入)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1.3 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能申报: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

(2)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3)。

(3)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4)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3)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5)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2.专题项目

2.1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专题

旨在深入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大力集聚全国乃至全球致力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

2.1.1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对学历、职称适当放宽。

(2)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在湘注册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企事业单位,在音视频、文化旅游、文化装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文艺产品生产制作、传播、保护等工作。

(3)该专题申报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2.1.2禁止条件

已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3)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

(二)高端科技人才(原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高端科技人才)

1.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须为国家或省级学术团体会员。

(3)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等领域工作,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学术团体中有较大影响力。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开发业绩显著,在参与重大科学研究、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中贡献突出。

2.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能申报: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

(2)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3)。

(3)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4)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附件3)。

(5)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3.推荐单位及名额

(1)省科协业务主管的省级学会可各推荐1名。

(2)中南大学、湖南大学高校科协可推荐2名,其他我省每个高校科协可推荐1名。

(3)长沙、株洲、湘潭市科协可推荐2名,其他我省每个市州科协可推荐1名。企业(园区)科协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市州科协申报。

(三)创新创业团队(高校),(原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

1.基本条件

(1)团队须以优势特色学科、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开展对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在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学科或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团队拥有相对稳定的专职核心成员,一般为5—15人。专职核心成员中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一批对接科技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群体。

2.禁止条件

已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团队项目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

3.推荐单位及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在湘部属高校和军队院校),每所不超过1个。

二、直接遴选条件及要求

旨在面向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直接遴选确定一批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举荐”机制,拓宽人才发现遴选渠道。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竞争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重大创新平台

1.支持“TS”实验室建设,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2名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支持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对我省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实验室主任,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3.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2024年已经推荐单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实验室或中心主任,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

4.上述在同一领域依托同一单位布局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二)重大科研项目

1.对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会审定的、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对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项目负责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课题负责人。

2.上年度实际到账经费100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项目,视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横向项目不能拆解。

3.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选择直接进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第二轮评审或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4.横向项目以到账时间为依据。

(三)重大赛事

对获得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一、二、三等奖,2024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并在湘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遴选程序,可认定为2025年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四)专家荐才

1.3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2.3名近五年(2020年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3.在湘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推荐对象需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

4.新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可重新获得荐才资格。

5.“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需具有行业相关性。

6.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负责。

(五)有关要求

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申报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申报单位经过民主推荐等程序,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送至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内部只公示人选姓名、单位等信息,不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研究领域等信息。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好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初步筛选等工作,加强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查。推荐函(申报情况报告)应包含推荐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及把关情况、推荐单位意见等相关内容,并附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直接遴选对象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通过“TS”实验室、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三、申报推荐和受理方式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集中申报方式。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选择一类项目申报推荐。申报单位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 推荐方式及要求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及附件,不得弄虚作假。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对于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推荐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推荐名额或暂停推荐资格。

3. 申报时间节点安排

由于项目限额申报,请以学院为单位2025年5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省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4)发到科研部计划项目办。

学校项目网上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外国专家处):0731-88988083、88988516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305室,邮编:410013,电话:88988730

(二)高端科技人才

1.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登录注册“‘智慧科协’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评审系统”(https://rcps.cast.org.cn/c/scene/frjh/home),访问“在线申报”栏目进行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码”是建立推荐关系的重要标识,由推荐单位发放给申报人。

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附件材料及申报人签字的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所在单位盖章意见页及非涉密证明(无固定模板)。

2. 申报时间节点安排

由于项目限额申报,请单位2025年5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省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4)发到科研部计划项目办。学校项目网上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1)省科协组织人事部(业务管理)

(2)联系方式:0731-84884360

(3)(2)省科技咨询中心(材料接收)

(4)联系方式:0731-85455018,18684851436

(5)电子邮箱:hnskjzxzx@126.com

(6)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7号省科协办公楼311室。

(三)创新创业团队(高校)

1. 申报时间节点安排

由于项目限额申报,请单位2025年5月30日前将《省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4)发到科研部计划项目办。学校项目网上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5874276535

电子邮箱:hnjytkj@hnedu.cn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教育厅科技处511室。

学校科研部计划项目办联系人:曾志前 常晴晴

联系电话58291080,


附件: 附件材料下载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基础推荐名额

2.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名单

3.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清单

4. 省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推荐表

湖南科技大学研部

2025年5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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