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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湖南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基金办关要求和《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文件精神,2024年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由项目推荐单位组织验收,其它类型项目仍然按原来验收流程执行,现将2024年下半年湖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审核项目执行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组织同行专家在结题工作总结中给出结论并签字,对照项目执行计划书设定的指标内容定项目完成情况,填选《湖南省自然科学验收工作清单》后统一交学校科研签字、盖章。

、结题对象及时间安排

2024年年底到期的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分两批分别2024年6、12月集中开展,12月份结题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材料系统填报

2、12月1617日,各学院完成材料审核、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2同行专家结题结论认定、《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工作清单》(附件3)审核。

3、12月18项目负责人完成《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工作清单》、经费决算表签字、盖章及附件材料系统上传。

412月1820日学校集中审核结题材料

5122024日拟准予通过的结题项目校内公示。

612月25结题结论录入、结题推荐材料报省科技厅

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结题系统已开放,及时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如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科研部计划科发送重置密码邮件。

2科研部在系统中线上审核结题材料,并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关注系统状态,如结题材料退回修改,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注意事项

1、结题简况表中勾选符合条件的结题方式后,需将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证书、高级别项目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标注页、《SCI》《EI》《CPCI》收录检索证明、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2、“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中如有培养研究生,请将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3、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已有经费支出,填写经费决算表(结余资金数与简况表支出金额一致),签字后到财务处、审计处、科研部办理签字盖章,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如果经费开支超出预算,还需补充预算调整表并办理盖章手续,与决算表一起扫描上传附件中。

4、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录入系统。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做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请用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SCI》、《EI》、《CPCI》收录论文还需提供检索证明。

5、“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需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需填写专家评价意见(附件3),要求至少有三名小同行专家签名,经科研部审核签署验收意见,在“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章”处加盖印后,扫描此页插入研究总结报告中一并上传系统。

6、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附件4),项目需要延期的,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于科管系统提出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由学校审核盖章上传后报科技厅审批。项目延期一般只能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五、联系人

科研部曾志前 、常晴晴 0731-58291080


附件:附件材料下载

12024年湖南省基金项目下半年应结题项目清单

2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模板

3、自然科学基金验收工作清单

4、《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

科研部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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