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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的

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教育部决定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1 、课题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1 )进行申报,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自拟题目。

2 、本次课题每项资助经费 2 万元。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1 、本次课题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 、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完成时间、成果形式和要求

1 、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为 1 年,最终成果不少于 2 篇论文(含 2 篇)。

2 、所有论文须在学术期刊或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发表时须标明课题来源。

3 、课题组应于 2011 5 20 前向社科司报送 2 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社科司将择优组编《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理论研究专集》。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1 、申请者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com )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要求认真填写。

2 、学校社科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

3 、申报材料包括:

1 )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 A 表)原件 2 份,匿名评审表( B 表) 5 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 A4 纸印制。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 1 份并加盖公章。

3 《申请评审书》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 hnkdskc@163.com

4 、申报材料请于 2010 6 8 前送交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课题指南

附件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请评审书

附件 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二○一○ 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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