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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回执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 项目负责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发布,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见附件),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填写项目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
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3.回执电子版下载后,请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
4、回执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原件需要提交2份。请于 7 1 1 日前交社科处 518 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hnkdskc @ hnust .edu.cn.
 
填报重要注意事项
1. 严禁出现 项目预算完全相同 的情况
2.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目 中的 支出 必须与 项目研究目标 有较强 关联性 整个科目支出超过直接费用20% 需按 要求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3.“设备费”栏目:所购置设备 必须 与项目研究目标 有较强 关联性 ,并 列明所购置设备的名称、数量和单价 ,且 所购置设备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不得 过度购置设备。
4.餐费、招待费预算 与差旅费或会议费相结合,不得单独列支。
5. 不得列支 购买与项目研究无关的物品。如,购买文件柜、书柜、桌椅等办公家具。
6. 不得列支 最终成果出版费 论文发表版面费。
7. 列支部分相加的 数应等于 14万。
 
 
 
社科处
201 7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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