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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 2012 年度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 2012 144 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省属本科高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关于 2012 年度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 2012 144 号),并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申报人选和组织申报材料。

二、限额申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每校可申报 3-4 人,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 8 所学校每校可申报 1-2 人,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 1 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三、各校在推荐申报人选时,请认真选择申报领域,注意同一个领域不要多人申报。

四、各校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 、学校申报公文;

2 、《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书清单》 1 份、《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书》(包括附件)一式 10 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 40 个页码。

五、请在 2012 7 4 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社科处

                                2012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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