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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今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湘教通 [2009]37 )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湘教通 [2006]40 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省情、发挥优势、体现特色,继续按照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跨越发展、惠及民众 的要求,推进高校科学研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 两型社会 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二、主要立项范围:

1 、与我省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

2 、与我省 两型 社会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3 、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4 、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三、省教育厅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每项理工类1万,人文社科类0.5万)三种类型。教学教研教改、思想政治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不在申报之列。

四、申请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分,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重点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含项目负责人),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组成员为3-5人(含项目负责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五、省教育厅要求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出具权威科技信息机构的查新结论(湖南省科技情报所、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待学校评审后,科研处将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查新。

六、按《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通[2006]40号)精神和学校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点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7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的成就。

(2)青年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0岁, 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重点、青年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基础,在某一稳定的研究方向上发表过5篇以上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岁。

(5)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009.10—2011.12。

(6)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必须用纸质的文件袋装好,并在信封袋上粘贴申请书的封面。

七、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承担过教育厅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青年项目,近5年承担过教育厅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一般项目。按《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后不按时结题的负责人,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5年内不受理新项目的申请。

 八、 每人主持(含未结题项目)和参与(含2006、2007、2008年参与)教育厅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材料等,均应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十、为了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提高立项率,学校决定今年按照如下原则,实行限额申报,择优推荐。机关及其他单位人员申请项目按所属学科归属相应学院。  

(1)重点或优秀青年项目每个学院可申报1项;近3年教育厅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总立项率排在学校前3位的学院,可增报1项重点或优秀青年项目;结题率排在学校前3位的学院,可增报1项重点或优秀青年项目;拟申报博士点授权学科的学院,可增报1项重点或优秀青年项目;挂靠有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实验室)的学院,可增报1项重点或优秀青年项目。凡教职工人数超过90的学院,可增报1项重点或优秀青年项目。

(2)一般项目每个学院申报3项;结题率排在学校前3位的学院,一般项目可增报1项,排在学校后3位的学院一般项目减少1项;凡教职工人数超过90的学院,一般项目可增报1项。

各学院申报限额见 附表

十一、材料报送: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交《申请书》打印件(A4纸)一式5份,一般项目交申请书打印件(A4纸)一式3份,Word文档1份。请于2009年3月2日—6日由各学院统一交科研处。各学院还应交申报项目汇总表及Excel文档一份[汇总格式请从“湖南高校科技网站—下载中心”(http://keji.hnedu.cn)下载,或从“湖南科技大学 组织机构 社科处 资料下载”网页中下载)。

十二、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由个人申请,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一般项目由个人申请,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报学校审批后向教育厅推荐。

十三、项目《申请书》(新版)请从“湖南高校科技网站—下载中心” (http://keji.hnedu.cn)下载,或从“湖南科技大学 组织机构 社科处 资料下载”网页中下载)。

希望各学院优先从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人中推荐,并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保持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质量和在省内高校的竞争力。

 

 

湖南科技大学科研处

                                                                    2009 年2月10日


附表: 2009 年度各部门科研项目申报限额

  

重点、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含省级重点实验室)

3

3

土木工程学院

3

4

机电工程学院

2

3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

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含网络中心)

3

4

化学化工学院

(含省级重点实验室)

3

4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

4

物理学院

1

3

生命科学学院

1

3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1

2

人文学院

(含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3

4

外国语学院

3

4

法 学 院

(含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3

3

教育学院

4

4

商 学 院

(含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4

3

艺术学院

2

4

体育学院

1

2

管理学院

(含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3

3

省重点实验室

2

4

图 书 馆

 

1

期 刊 社

 

1

合    计

47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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