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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管科研基地专职科研人员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校管科研基地:

为加快学校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建设步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校管科研基地平台在学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学校决定从现有教师队伍中抽调(或引进)部分教师从事专职科研工作,请相关学院及校管科研基地按以下要求做好专职科研人员的申报工作。

1 、岗位数:各学院未独立的校管科研基地专职人员岗位数按《湖南科技大学编制管理办法》(科大党发〔2010〕13号)文件确认(校管基地及具体岗位数见附件),已独立的校管科研基地按现有人数申报。2007年(含2007年)以后在读未获得相应学位者,不能聘任专职科研人员岗位。

2 、职称学历要求:每个校管科研基地申报的专职科研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应达到80%左右的比例。

3 、科研工作能力及业绩要求(来校工作未满三年者可适当放宽):近三年主持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项目,或者科研进账经费自然科学30万,社会科学8万;或者发表5篇以上CSCD或CSSCI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一部专著按2篇CSCD或CSSCI的学术论文对待),或者有一项发明专利,或者有一项科研获奖(学校排名:国家级特等奖排名前10位,一等奖排名前7位,二等奖排名前5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4位,三等奖排名第2位)。

4 、教学工作量要求:可以不承担教学工作量,最多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超过本学院平均工作量的1/3。

5 、岗位津贴:1)聘任学校关键岗;2)没有聘任学校关键岗者,按全校教学单位非关键岗教师同类人员岗位津贴的平均值核算到各校管科研基地,再由各校管科研基地根据科研业绩进行二次分配。

6 、今年新成立的校管科研基地于今年申报专职科研人员名单,明年聘任上岗。

7 、学校批准的专职科研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聘任工作协议,原则上三年不变。

8 、名单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11:30以前呈报学校。理工科校管基地专职科研人员名单报科技处,人文社科校管基地专职科研人员名单报社科处,经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审查后备案。过期视为不申请。

                                              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

2010.12.17

附件:各学院校管科研基地专职科研人员岗位数

序号

学院名称

校管科研基地

岗位数

(人)

 
 

1

能源与安全

工程学院

煤矿安全开采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6)

湖南省矿山通风与除尘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湖南省高校“南方煤矿安全绿色开采”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

8

 

2

土木工程学院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与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3)湖南省高校“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

4

 

3

机电工程学院

高温耐磨材料及制备技术湖南省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2)

湖南省高校“矿山装备” 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

湖南省中小型机电产品工业设计中心(2)

5

 

4

信息与电气

工程学院

湖南省工矿电传动车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1

 

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知识处理与网络化制造重点实验室(3)

3

 

6

化学化工学院

理论化学与分子模拟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子构效关系重点实验室)(6)

6

 

7

人文学院

湖南省普通高校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重点研究基地(2)

湖南方言与民俗文化研究基地(2)

4

 

8

法学院

湖南省党建理论研究基地(1)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科技大学基地(1)

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1)

3

 

9

教育学院

湖南省普通高校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研究基地(2)

2

 

10

商学院

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基地(2)

2

 

11

艺术学院

湖南省中小型机电产品工业设计中心(2)

2

 

12

管理学院

湖南省新型工业化研究基地(2)

2

 

13

能源、土木、化学、建筑、生命

煤炭资源清洁利用及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8)

8

 

14

矿业工程研究院

 

2

 

15

湖南省机械设备健康维护重点实验室、先进矿山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按现有人员申报

 

 

合计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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