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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近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2010年以来立项并已完成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13年立项的项目不参与验收。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组织形式

重点项目由各业务主管处室组织或委托项目推荐单位采取会议或实地考察的方式验收;一般项目委托项目推荐单位组织验收(市、州项目由市州科技局组织,高等院校项目由高校科技处组织,省直单位科研院所项目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科技处组织。省科技厅主管项目由相关处室组织验收)。

四、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验收材料

1、重点项目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参照一般项目的要求提供材料,并准备好鉴定会的资料。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提交的材料有:

材料下载地址:http://www.hnst.gov.cn/ybxz/rkxjkpxz/

1)经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查、项目研究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或社团组织签署意见的《结题验收申请书》2份;【申请结题验收单位(部门)处盖学校科研处的章;项目承担单位推荐部门审查意见处盖学校的章;项目研究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或社团组织意见处一定要找项目研究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签好字盖好章,否则不予结题!注意:不论是哪一年立项的都必须盖章。】

2)符合格式要求的项目研究报告、决策建议;【将研究报告、决策建议装订成一册准备3份。】

3)项目合同书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各2份;

4)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最多四份。】

5)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2份,并盖上项目承担单位财务专用章;

6)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课题论文(2篇或以上)复印件、有关出版物(发表论文及出版物上须注明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名称及项目编号,论文复印件及出版物3份)

(二)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推荐单位对照立项合同,审核验收报告和有关附件,并签署意见。2011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验收报告须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验收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共一式2份),于2013927日前报社科处424室,具体的验收时间和方式由各处室确定。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单位须提交延期验收报告,说明原因,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主管处室。对不按规定参加验收的项目,按照《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不得继续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湖南省科技厅

2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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