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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文科学院:

        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产学研合作,推进高校科学研究积极对接产业,主动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建设,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 四化两型 特别是新型工业化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二、主要立项范围

2011 年项目主要立项范围包括:与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与我省“四化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三、项目类型

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 3.0 4.0 万)、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经费 2.0 万- 3.0 万)、一般项目(资助经费 0.5 万)三类,均限额申报 见附件 1

四、申报条件要求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010 年第 2 次修订)(湘教发〔 2010 6 号)的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适用于各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不适用于教学、教改和其它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2. 申请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经费预算合理;预期研究目标定位合理可行;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 3-10 人(含项目负责人)

3. 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 60 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4. 优秀青年项目主要面向青年科研骨干,支持其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1971 1 1 之后出生 ,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5. 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支持其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眼于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6. 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 2 3 年,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为 2 年( 2011.9 2013.9 ),研究起始时间均为 2011 9 月。

7. 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再申报;湘教通[ 2011 112 号文件中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见附件 2 2011 2015 年不准申报。每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项目累计不超过 2 (含 2 项,包括在研的教育厅委托项目、开放基金等和与本次申请的项目),已参与 2 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申报者查阅本通知《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厅在研项目一览表(人文社科)》 (见附件 3 ,谨慎选择参与者,并由参与者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项目申请人可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见附件 4

2. 各单位 科研秘书需做 好项目形式审查, 材料报送学校后因形式审查而落选的项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补

3. 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湖南高校科技网公布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 (见附件 5

4. 材料报送。教育厅项目概不接受个人申报。需报送项目申请书、申请情况汇总表。其中项目申请书一式 3 份,申请情况汇总表 (见附件 6 一式 1 份。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请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学院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命名,申报书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申报书以“申报人姓名”命名。邮箱地址: hnkdskc@163.com 学校社科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4 15 之前, 逾期恕不受理。

                               

   湖南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处

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指标分配表

附件2: 2011—2015年不能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人员名单(人文社科)

附件3: 教育厅在研项目一览表(人文社科)

附件4: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5: 湖南省教育厅学科代码表

附件6: 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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