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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高等学校组建研究团队,围绕特定领域或问题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及时向党和各级政府,以及重要行业与领域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以进一步扩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教育部决定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资助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成果形式

申报成果为年度(季度)性研究(发展)报告,至少已连续公开发布或出版 3 年。报告名称具有连贯性。已纳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皮书”系列的除外。

2. 编写队伍

主编署名可以为个人、课题组或研究机构。主编或负责人须为高校专职教师。研究团队内外联合、主要成员相对稳定。

3 .成果内容

1 )方向正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 )主题突出。所研究和关注的是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 3 )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 4 )学风优良。成果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5 )研究报告已产生重要社会反响,包括得到同行和社会积极评价,被实务部门采纳应用。

二、经费资助

教育部每年资助 30 万元左右,三年为一资助周期。鼓励课题组多渠道筹措研究经费。

三、约定任务及要求

1 、封面标识及出版样式由社科司统一设计,受资助研究报告正式出版时须遵照使用,以保证总体风格相一致。

2 、关于成果报送。鼓励广辟渠道,多途径报送研究报告成果,特别是及时主动地将相关对策建议报送上级领导、党政机关和相关实务部门。研究报告最新成果须及时提交《专家建议》(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或《成果摘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成果处)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教社科司函[ 2010 73 号、 100 号文件相关规定。

3 、积极扩大研究报告社会影响。( 1 )与国家级报刊媒体进行合作,每年(季)公开发表(布)研究报告核心成果。( 2 )每年召开成果发布会暨相关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参加。观点和数据公开发布坚持内外有别、正面引导原则,切实维护学术安全。

4 、加强原始数据的搜集、调查,不断扩展数据库容量,提升实证研究水平。切实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四、考核评估

三年为一评估周期,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将停止资助。课题组每年向社科司报送 3 套出版物,并提交一份自评报告。

五、申报要求

1 、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表格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2 、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高校推荐项数不超过 2 项。申报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3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 7 份、近三年研究报告 4 套。

4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 A4 纸双面印制。

5 、申报截止日期: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 2010 8 22 日前 交社科处,同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 skxm@xt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

         2010年7月1日

附件: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项目申请评审书

    2、 教育部社科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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