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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已经发布,现就我校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5 3 10 ,申报人请于 2015 3 15 前报送《申请评审书》电子版、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五、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六、课题申报人在提交材料的同时,须同时在学校的科研管理系统中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否则将不予上报。

联系人:段斌

联系电话:58290526

电子信箱:hnkdskc@hnus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5 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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