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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4 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 , 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 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省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为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服务。

二、总体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具有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具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研究要着眼攻克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突出交叉性和融合性,具有较大的探索创新价值。

三、研究重点

今年湖南省开展“为改革攻坚献策”社科研究行动,在同等条件下,申报改革问题研究的课题优先予以立项。另外,省社科规划办根据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精神,拟定了若干研究重点(附后),供申报者参考。在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申报者可自由选题,自选题目要有明确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立项项目、西部项目、基地项目、“百人工程”项目和奖励项目。

五、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5 周岁( 1979 7 1 以后出生);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须由 2 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成果立项项目。 申报成果立项项目,应是已获得学术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应用对策价值较大而从未获得过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是已经出版的以申报者为主完成的著作(含丛书),或者是近两年来( 2012 7 月以来)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 3 篇或 3 篇以上(且其中至少有 1 篇发表在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的系列论文。申报成果立项项目,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申请书》一式 4 份。以著作(含丛书)申报的提供成果原件 1 份,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 1 份(提交材料时必须同时将原件送社科处查验)。

基地项目。 申请人须由省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会同基地成员共同商定,每个省社科研究基地可申报 1 个基地项目,所报项目应具有鲜明的基地特色和学术水准(或应用价值),并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 4 份,经首席专家在推荐人意见栏签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申报。为推动省社科研究基地建设,提高基地项目的申报立项质量,本年度基地项目申报材料直接进入专家会议评审、按实际申报量 85% 的比例立项。

“百人工程”项目。 申报“百人工程”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已批准纳入省第四批青年社科人才“百人工程”的培养对象,并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 4 份,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申报。本年度“百人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直接进入专家会议评审、按实际申报量 85% 的比例立项。

奖励项目。 申请人必须是按时完成且鉴定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我省 201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排名前 3 位和立项实现零的突破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完成“为改革攻坚献策”重大课题研究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主持人,并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 4 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申报。本年度奖励项目申报材料直接进入专家会议评审、按实际申报量 85% 的比例立项。

西部项目。 为推动大湘西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课题研究,鼓励我省社科专家学者深入大湘西地区特别是武陵山以及罗霄山扶贫攻坚片区,聚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2014 年度特设立省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所在单位地处大湘西(重点是武陵山、罗霄山扶贫攻坚片区)的优先予以立项,并确保该地区申报西部项目课题有较大比例予以立项。

外语联合项目。 外语联合项目性质为省社科基金一般资助项目。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学科获立项资助的统一纳入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范围,获立项由所在单位资助的改由该项目资助。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单独注明申报该项目。 2014 年度外语科研联合项目统一由省社科规划办将资助经费拨付到项目所在单位帐户。

金点子征集。 为鼓励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为改革攻坚献策”社科研究行动,凡参与“金点子”征集受到省领导、省委改革办肯定、采纳并以此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将直接进入专家会议评审,按实际申报量 85% 的比例立项。申报程序按照一般项目的申报要求办理,附上有关证明件的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原件,签署审核证明意见、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并在项目类别中注明一般项目(金点子征集)。符合条件但因时间原因未能申报 2014 年度项目的,可在 2015 年度申报。

2 、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省社科基金本年度项目。

4 、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六、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共涉及 26 个学科,具体分类如下: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 26 个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管理学分经济管理、公共行政管理,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管理学(经济管理类)”、“管理学(公共行政管理类)”、“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七、申报材料提交 

1 、申报人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2014 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 3 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2 、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资料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正面贴申请书首页。

3 、申报书均需 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限一整张 A3 纸双面。

4 、申报书中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手写签名,严禁一人代签笔迹雷同情况;

5 、各类项目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均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文档请各单位建立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总文件夹,内含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和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分文件夹(含申报书和活页等),压缩后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6 、各个类别项目的材料要求如下:

1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外语联合项目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 7 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论证活页》一式 5 份。

2 )成果立项项目。

申报者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审批书》一式 4 份(不需填写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著作(含丛书)申报的提供著作 1 套,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 1 套。

3 )基地项目、“百人工程”项目、奖励项目

此三个项目申报者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 4 份(不需填写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必须在推荐人意见栏签字。

八、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 2014 9 11 -12 日,其余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请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审查、密切配合,确保 2014 年度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其余详情请参阅湖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 http://sk.rednet.cn/c/2014/06/27/3388742.htm )。

九、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各申报人在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材料将不予上报。

十、联系方式

段斌  58290526   hnkdskc@hnust.edu.cn

 

社科处

2014 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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