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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贡献力量。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结合全国“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点,以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 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过程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凡课题按时完成率高且优秀率高的单位奖励申报,按时完成率不高且合格率不高的单位限额申报,按时完成率低于60%且不合格率偏高的单位不得申报。

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届时需听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六、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平均为20万元、一般课题平均为10万元,青年基金课题平均为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 申报 招标课题和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依据,根据评审结果为准

七、《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

八、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30万字左右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具体要求参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

九、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十、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和通报批评 ,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十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除涉及政治、国际关系、宗教、种族、民族、性别等敏感问题外,计划发表出版的成果必须以课题资助名义先发表出版后鉴定,违反规定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成果鉴定为优秀或社会影响良好的课题负责人,在申报新课题时享受优先政策。

十二、本年度招标课题通过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其他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匿名评审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凡申报课题的学科规划组专家须回避课题评审工作。课题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专家初评结果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

十三、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0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各单位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7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逐级报送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十四、学校社科处受理申报时间:3月8日-3月12日。逾期恕不受理。

社科处

2010.1.29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

 

一、国家重点招标课题(10项)

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研究

2. 农民工子女流入地升学问题研究

3 .基础教育未来发展的新特征研究

4 .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5. 青少年网络生活状况的调查研究

6 .主要国家高中数学教材比较研究

7 .农村教师发展状况和保障机制研究

8 .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的实证研究

9 .大学生学习情况调查研究

10 .主要国家民族教育政策比较研究

 

二、一般课题(领域和方向)

(一)教育理论和教育史

中国特色教育理论体系研究;当代教育新思潮、新理论、新学派研究;学习型社会特征和条件研究;教育学科建设研究等。

新中国教育史研究;港、澳、台教育史研究;地方教育史研究;民族教育史研究;留学教育史研究;教育制度史研究;校史研究;教育名家研究;学科教学史研究等。

 

(二)教育发展战略

教育强国的指导思想、战略选择、战略目标与对策研究;中国教育国际地位与竞争力研究;中国教育自主创新能力研究;教育办学体制与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经济带和跨行政区教育协作发展战略研究;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发展研究;国际教育合作中的国家主权和安全战略研究;内地与港、澳、台教育深度合作机制研究;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中国教育走出去发展战略研究等。

 

(三)教育经济与管理

政府和市场在提供教育公共服务中的作用研究;政府教育政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现代大学制度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与评价研究;教师任用制度和评价激励机制改革研究;教师流动状况调查研究;农村教师队伍流动和补充机制研究;“特岗计划”实施成效及评价研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研究;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与认证制度研究;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模式研究;国际教育服务模式和途径创新研究等。

国家中长期公共教育投入水平研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教育发展研究;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收益率实证比较研究;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学校经费预决算制度研究;学校教育资源利用率研究等。

 

(四)基础教育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研究;课堂有效教学研究;大班额教学研究;小班化教学研究;科学教育研究;实验教学研究;社会实践学习研究;新课程改革研究;流动儿童城市生活和学习适应性研究;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研究;特殊儿童职业教育模式研究;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幼儿教师能力标准研究;语言文字教育规范标准研究等。

 

(五)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研究;高等院校分类方法研究;高校特色办学研究;高校教学质量评估与保障研究;高校教育服务学生满意度调查研究;高校行政和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研究;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以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就业研究;深入推进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研究等。

 

(六)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和发展模式研究;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职业院校学制改革研究;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研究;职业院校专业教学研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教学模式研究;职业院校学生学习能力评价研究;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化发展研究;业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模式研究;中职和高职教育有效衔接研究;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等。

 

(七)德育

学校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学校系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构建与有效衔接研究;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学生公民教育研究;学生劳动技能教育研究;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育人活动研究;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师德建设研究;高校宗教工作研究等。

 

(八)教育心理

提高学生抗挫折心理能力研究;儿童异常行为调查与干预研究;青少年心理健康行为模式研究;教师心理素养标准和心理辅导技能研究;教师能力素质模型研究;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心理学成果研究;学生心理发育特征研究等。

 

(九)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体育课程教材教学研究;阳光体育学校推广模式研究;学校健康体育实施模式研究;学校运动队和运动会竞赛制度改革研究;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归责研究等。

卫生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学生近视预防和矫正研究;学校营养配餐及卫生状况调查研究;学校突发卫生事件防控体系和工作体制研究;儿童健康相关行为研究等。

音乐课程教材教学研究;美术课程教材教学研究;文教体卫艺结合的长效机制研究等。

 

(十)教育技术与传播

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现状分析研究;学校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研究;师生信息化素养调查研究;数字化教学的公共服务模式研究;教育信息化使用效益研究;网络新技术对教学方式的影响研究;网络交互教学成效研究;新技术条件下的启发式教学研究;基于专题学习网站的知识建构研究;高校信息技术课异步教学研究等。

 

(十一)成人与社会教育

成人在职学习状况调查研究;基于学习共同体的教师研训一体化研究;农村教师培训研究;校长和教育行政领导能力建设研究;继续教育与学校教育学分互认研究;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经营模式研究;社会家教市场现状调查研究;成人教育机构开放办学机制研究;成人教育培训国家标准与品牌建设研究;老年教育服务研究;校外教育效能评估研究等。

 

(十二)民族教育

改善少数民族教育环境研究;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学业成就研究;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教学质量研究;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民族地区地方课程资源开发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现状研究;民族工艺专业设置与教学研究;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学校教育在预防民族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作用研究;民族地区多元文化理解教育研究等。

 

(十三)国际与比较教育

主要国家近期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国外名校发展规律研究;国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国外高校社会捐赠制度研究;海外留学预警机制研究;高校社会服务模式的比较研究;教育统计口径衔接的比较研究;国际教育援助的有效性研究;主要国际教育组织研究;国外移民教育政策研究;国际留学趋势研究;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监管和质保体系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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