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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类项目顺利开展研究,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项目中期管理工作

1. 督促项目开题。各地各单位可采取项目下达会、项目管理工作会议等方式,督促2011年度新立项目负责人尽早开题并按照预定计划开展研究;同时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宣讲、解释工作,为顺利开展项目研究打下良好基础。

2 .开展年度检查。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在研项目,特别是2010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重大事项须及时向我办报告。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和2009年重大项目转为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填写《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2011年修订版,请从我办网站下载),报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各地各单位将《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统一收齐后于9月20日前报我办成果处。我办还将选择部分单位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3. 加强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类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经费、是否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4. 审查变更申请。认真审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确保变更申请中所填事由的真实性。严格审批延期申请,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要从严把握,一般不予同意。各地各单位要建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管理档案,密切关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后的执行情况。

5 .报送年检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于2011年12月20日之前报送我办成果处。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既要有情况介绍和总结,也要有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各地各单位的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将全部在我办网站公开。

二、加大对到期项目的管理力度

1. 切实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依托项目所在单位,及时提醒临近到期项目的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我办可直接撤项。

2. 加强对暂缓结项项目的管理。对于经我办审核后暂缓结项、需要进一步修改成果的项目,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不能任其拖延。10月份我办将对2009年以前(含2009年)暂缓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共有297项),请各地各单位通知相关负责人抓紧修改,在2011年9月30日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成果处(以我办接收时间为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我办将作终止项目处理,不再拨付预留经费。

3 .做好2005年度以前立项项目的清理工作。今年我办将对2005年以前立项的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地各单位通知2005年之前立项(含2005年)、已到完成时间但未申请结项的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负责人,在2011年10月31日之前将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成果处(以我办接收时间为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我办将作终止处理,不再拨付预留经费。确有必要延期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须在截止日之前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

三、进一步规范成果鉴定结项工作

1. 认真审核结项材料,把好结项第一道关口。各地各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查,重点审查以下事项:成果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立项设计,填报的阶段性成果是否属实,《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如实填写,是否提供经费预算表和开支明细账目等。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须退回课题组纠正后再组织鉴定。

2. 严格组织成果鉴定,如实反映成果质量。在遴选鉴定专家环节,要做到科学、公平、公正、规范,优先遴选列入我办“认真负责鉴定专家”名单的专家学者,坚决杜绝与项目负责人“通气”和向鉴定专家“打招呼”的行为。如发现违规行为,原鉴定意见作废,由我办重新组织鉴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各地各单位应正确看待成果结项率和优良率,项目结项率、优秀率等指标不作为评选先进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而主要看成果鉴定结项的工作量、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3. 提高鉴定结项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成果鉴定时间一般为2个月,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催促未按期返回鉴定意见的专家。鉴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办报送鉴定结项材料,避免积压。报送我办的成果电子光盘和成果修改说明等,都须注明项目批准号。

4 .加强对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成果的审核把关。一是对专家鉴定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政治问题的成果,要严格把关,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向我办报告。二是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的成果,在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材料之前要报我办审批,经我办同意后才能发表或报送。三是项目负责人或参加者就其参与的项目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也须事前征得我办同意。

四、加大对项目管理工作和优秀成果的宣传

1. 以多种方式宣传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可采取成果发布会、学术交流会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宣传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引导学风建设。

2. 将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作为展示平台。今年6月,我办网站全新上线,新增了许多栏目和信息,点击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请各地各单位及时报送反映本地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和优秀成果的稿件,将我办网站作为展示工作成果的首选平台,并对网站建设多提宝贵意见。

3. 做好《成果要报》投稿组织工作。为推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请各地各单位关注网站《成果要报》征稿启事和刊发动态,继续做好《成果要报》的约稿、选稿和推荐工作。要进一步办好本地区本单位成果宣传刊物和网站,拓宽宣传推介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我办将定期在网站公布各地各单位向《成果要报》投稿和采用情况。凡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者,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办备案。

4. 积极为《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去年10月份,我办在《光明日报》开设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刊成为宣传、推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成果的一个重要渠道,目前已正式刊发14期。专刊创办以来,得到了许多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请各地各单位继续关心支持专刊,为办好专刊出谋划策、提供稿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基金使用效益和学风建设。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探索项目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 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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