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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1、2016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 之前已申请结题但教育厅审查未通过的项目 ,其它年份逾期未结题项目。
2、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但立项须满两年,2015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能提前结题)。
应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请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综合办公】—【批文下载】中下载“2016年6月应结题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清单(自科类)”,或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
二、具体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2017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各学院申报指标分配的依据。
2、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结题同时通过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本次系统从5月30日开始开放)。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三、结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3)、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4),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3-5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模板见附件5)并手写签名。一般项目要求3名专家,其他类别项目要求不少于5名专家。
3、各学院统一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审核盖章并带回。
4、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包含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的页面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登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选择“结题人员登录”,填写课题号和申请人姓名后进入系统,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等上传到系统。所有材料录入完毕确认无误,点击“录入完结题材料,申请结题”。
5、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笔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笔做好醒目标示),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6、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省教育厅。
四、结题工作时间安排
1、6月16日前,各学院汇总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盖章并带回。
2、6月21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3、6月23日前,各学院汇总后将以下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社科处)。
(1)结题材料电子版(含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等),文件夹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机电学院_张三_06A01_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的方式命名。
(2)纸质版结题报告、成果附件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
(3)纸质版研究报告一式一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李锋   电话:58291080   邮箱:1050023@hnust.edu.cn
社科处——段斌   电话:58290526   邮箱:hnkdskc@hnust.edu.cn
 
附件清单:
1、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6月教育厅应结题项目清单( 科类)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简介
5、结题报告-专家验收意见模板
6、《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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