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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的通知

关单位:
根据中央“两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省委宣传部同意,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研究工作。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6年度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事关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发挥省社科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
二、申报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年度项目,要切实把课题研究与湖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需求结合起来、与决策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实用、实行。
三、本年度课题申报明确了若干研究重点作为选题指南(见附件4),在强化问题意识、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申报课题要根据选题指南确定选题。选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本次申报的课题包括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以及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经费自筹项目。
五、课题的资助额度为: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重大项目8万元、重点项目4万元,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项目0.6万元。申请人应按照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项目的完成时限均为一年。
七、研究成果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评定验收。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为优秀的成果,在下一年度优先立项。
八、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办法,首期拨付经费总额的50%,结项后拨付余款。
九、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项目负责人(兼职人员除外)的工作关系在本省;(3)申报重大项目,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4)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5)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十、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1)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本课题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本类课题。(2)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软科学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本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本课题。
十一、申报者须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书》、《活页》按要求认真填写。
1)纸质材料:每个申报人提供《申请书》7份、《活页》5份。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每位申报人的材料用一个资料袋装好,封面贴申请书首页。
2)电子版:每位申报人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某某某-2016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文件夹内包含word格式的“某某某-申请书” 、“某某某-活页”和excel格式的“某某某-申报汇总表”。
十二、申报者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所在院部要切实做好申报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资格有效,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省里将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
十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612 5 1730 过时不 受理。
注:本次项目申报为省社科规划办与省社科院联署,项目级别的判定,以立项文件的文头与落款为依据,望知悉。
联系人: 段斌
电话: 58290526
邮箱: hnkdskc @ hnust.edu.cn
 
社科处
20161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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