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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五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关于申报第五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提升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第五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必须是实体性的研究所(院)或研究中心。

    2. 一般要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支撑。

    3.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形成了一批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在开展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咨询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省前列,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 拥有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需要的专兼职学术队伍,特别是中青年学术梯队;能够通过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形成比较紧密的合作研究团队。

    5. 拥有独立的不少于 100 平方米的办公科研用房,与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种类齐全的图书资料,支持科研工作所需要的电子仪器及网络设备,一套建设全省一流研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措施,以及科学、严格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 依托学校提供良好的支持条件。依托学校要提供足够的运行经费,对省教育厅投入经费按 1 1 的比例配套,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条件。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限额

    1. 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本批支持数量为 10 个左右。

    2. 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可以申报 1 个重点研究基地。

    3. 主要研究领域与省内高校已有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相同或相近的,不重复立项。

    4. 已经在建的部省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不能申报,其专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重点研究基地的专职研究人员。

    三、申报流程

    1. 各单位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湘教发〔 2009 47 号)(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论证。

    2. 有意申报的学院请于 4 25 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材料包括:《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 3 份,相关附件 1 套(暂勿装订)。

    3. 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我校申报单位。

    4. 被推荐的申报单位请于 2014 4 30 前将正式申报材料提交到社科处。材料包括:学校申报公文一式 1 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 6 份,申报书须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1 套(含实体性的研究机构证明)及电子材料。

 

    联系人:段斌 

    电话: 58290526

    邮箱: hnkdskc@hnust.edu.cn

 

社科处

2014 4 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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