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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科研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了解《指南》及相关政策: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前尚未发布),请各位科研人员于2021年1月中、下旬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网址www.nsfc.gov.cn)。另外,学校科技处购买了少量纸质版《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目前尚未收到),收到后将及时分发给各二级学院及科研单位。

二、集中申请的项目类型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认真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和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2021年度的国家基金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及时收集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请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并统一出具本单位申请报告及汇总表。尚未入职的人员不得申报。


4、各单位要根据形式审查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把关,指导申请人进一步提高申请书质量。


四、申报方式


1、申请人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1月15日开放申报)在线填报申请书(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若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自行找回;若申请人联系方式、校内工作单位等信息有变动的,请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科技处已为自科类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及部分社科类学院在系统中设置“院系所管理员”(管理员为各单位科研秘书),尚无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院系所管理员”添加,完成账号添加后系统将账号信息发至申请人邮箱,申请人根据邮件提示激活后即可登录,外单位调入且已有账号的只需自己变更单位等信息。

2、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所有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3、申请书经依托单位系统审核确认推荐至基金委,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五、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115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且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4)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2、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并严格按照《项目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除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外,申请人还应认真查阅正文中各类项目各学部、学科处的具体要求。


3、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中若含境内其他单位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须在申请书的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并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外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合作申请项目须签订合作申请协议(附件5),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外拨资金进行具体说明(无外拨经费的也应在预算说明中注明)。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的老师还需携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附件6)到学校办理盖章相关手续。


5、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须为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参考附件7),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7、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9、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10、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2018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线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的基础上,2021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七、时间安排


1、115日——32,二级单位开展对申请书形式和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加强申请书质量审查把关,确保申请书质量。


2、32日——36,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交科技处计划科以便查重(含参与外单位项目)。


3、36日——312:部分申请书返修、网上审核申请书并打印电子清单。为了避开系统高峰期的拥堵,确保我校申请工作按时完成,我校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312日!


4、312日——315前,各二级单位统一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及其电子版,学院承诺书纸质版(附件10)报科技处。科技处只接收学院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报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4、317日前,科技处对申报书进行再次审核,完成单位公函,加盖好学校签章后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人:曾志前、刘文艺,电话:58291080,立德楼524室

 

    1、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 附件1-10



                            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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