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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社科人才,进一步实施“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湘社联发〔2024〕5号),现开展2024年度“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职在湖南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专业条件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报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1.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 以上一项(含一项);

2.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 项目一项(含一项)以上。

二、培养措施

省社科联向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印发入选文件,为入选人才颁发“‘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证书”,并采取推荐评 优评家、组织学术交流、开设专项课题、强化宣传推介、引导参与决策咨询、创造锻炼机会等多种方式对入选人才开展支持培养。

三、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推荐方式。

申报人于2024年10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下列材料交到社科处:

1、“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申报汇总表(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材料以及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社科处邮箱:hnkdskc@hnust.edu.cn

联系人:刘娅琴、王蕊          联系电话:58290526、58290107

社科处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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