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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选题要求

(一)指导思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选题要求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与挑战、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数智社会、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文明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二、申报范围

各学院对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采取应报尽报的原则,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学院以外的申报人员按各自的学科归属,到相关学院汇总上报,社科处原则上不受理人个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填报

1)请根据所申报学科选择下载不同类别的申请书和活页。

1、年度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填写附件2(适用于除教育学、艺术学外的其他23个学科),注意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务必依据《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2、教育学项目:填写附件3(只适用于教育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注意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依据申请书内第3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3、艺术学项目:已执行网上申报,预申报用的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4)格式与系统基本一致,字数请务必严格控制,否则复制进申报系统时,多余字数会自动切除;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依据申请书内第3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2)个人填写汇总表(附件12025220日前《申请书》、《活页》各打印1份,连同汇总表交到社科处,并发送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

(二)学校预审

1)社科处组织专家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对申请书的选题、课题论证、研究基础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2)社科处组织工作人员对照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予以认真审核。

3)社科处将《专家审核意见表》反馈给学院,申请人按照意见修改。

四、重要说明

(一)新近变化:根据对近两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情况的调研和分析,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的结果占主导作用,因此各单位和申报人务必要将提高申报书的选题、论证质量放在申报工作的首位。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将实行申报登记、评分制度,申报工作(含预申报)结束后,将公布各单位申报组织情况。

(二)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限定的申报指标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三)为保证申报水准,提高推荐率,社科处将根据专家建议,对不按意见修改,逻辑混乱、形式潦草、内容敷衍、草率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上报。

(四)请各单位务必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务必仔细审核申请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切实做好项目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五、预申报要求

说明:以下申报要求根据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推算,具体要求待2025年度正式申报通知出台后,再行通知。

(一)申报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19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19日后出生)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经费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0万元。

间接经费:重点项目直接经费预算为21万,间接经费为14万。一般和青年项目直接经费预算为12万,间接经费为8万。

(四)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联系方式

点:立德楼518

联系人:刘娅琴

箱:hnkdskc@hnust.edu.cn

话:58290526

社科处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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