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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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主持人:

为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省哲社规划基金办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于对2016年立项的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见附表)进行集中清理(不再延期),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论:结题、终止、撤项。

二、校内提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及形式请参阅:

“关于变更省社科基金项目过程管理的通知”

链接:

https://science.hnust.edu.cn/xmsb/skxmjt/6465adf279ad4dfa982a857bd04362ba.htm

四、终止和撤项的处理

1.对终止或撤项的研究项目,省哲社规划基金办将按相关规定作出退回研究经费、停止申报等处理。

2.对终止或撤项的研究项目,学校将按《湖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8]112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湖南省哲社规划基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在研项目的管理力度,每年的项目清理将进入常态化工作模式。

2、科研项目的按时完成,是学校声誉及个人学术声誉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督促项目主持人及时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要严肃认真对待,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圆满完成。

32017年度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请加快研究进度,争取早日结项。

联系人:段斌;电话:58290526

社科处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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