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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和完整掌握我校一年来科研成果的实际情况,有效地对科研工作量进行统计分析,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抓紧做好2025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工作,并请各学院以系部为单位(独立科研机构以实验室、中心为单位),对登记的科研成果进行专家同行评价,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科研获奖和标准。2025年获得的国家、省部级、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获奖以及编制的标准。请在1222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获奖证书、奖励原件标准原件自科交到科研部526办公室复核、社科交到社科处518办公室复核。奖励证书(含单位和个人)编制的标准上传时请注意完整、清晰、团队成员请填写完整。

2.论文。2025年1月1日起至目前凡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合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含校内第二导师)为第二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按导师为第一作者对待

注意事项:

(1)论文发表的刊物类型选一项,录入时请精准输入期刊名核心及以上级别的论文系统可自动识别期刊等级需选择下框里的期刊名,才能匹配正确的级别。一般期刊直接输入期刊名,不需要选择;所有英文期刊论文均须填写DOI号,否则将不予通过。

(2)文类成果需上传完整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报纸理论文章需提供相关版面的清晰完整复印件(建议用A3纸复印)

(3)在校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情况,需要提供在校师生关系证明(各单位审核结论为准);

(4)务必完整上传附件,无附件的将不予复核,不能识别为正式出版物的PDF、WORD文档的附件不予复核。被CCF、CSSCI集刊收录的期刊论文需提供CCF、CSSCI集刊收录证书复印件;

(5)所有论文出版见刊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外文见刊时间以pulished /version of record时间为准),请准确录入见刊时间;

(6)动态标识“on hold”或“delist”期刊,请提供2025年12月份的检索证明;

(7)系统录入登记截止时间为 12 月 22日24点,逾期系统将关闭新增录入功能。

3.智库研究成果(研究报告、领导批示、政府采纳等)无需在系统录入,请于12月22日到社科处518室单独报送(纸质件、电子档)。

4.学术著作(不含教材、资料汇编、普及读物、论文集等),且未获学校资助的,请在1222日17:00前提交原件到社科处复核,同时需在科研系统学术著作栏目录入,附件要求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作者简介以及正文

5.已经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注意事项:

(1)2025年度已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需要在科研系统进行登记

(2)在需要登记的平台做好相关登记。如科研系统、火炬系统(合同有效期限内)、科技云(50万元及以上合同,合同签订三个月内);

(3)产学研合作合同(自科、非军工)须将以下材料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

合同扫描件(原件扫描、完整有效、清晰规范)

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盖有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4)以前年度没有进行登记的产学研合作合同也可登记

(5)关于经费认领,请务必尽早进行经费认领,并在终审通过后将到账通知单交到计财处A102。尽量不要在最终时间节点进行,以免影响经费核算。

6.已经签订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含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技术作价入股)。需完整上传合同文本等材料,上传要求须按照上述产学研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7.授权专利。

(1)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授权的专利,可直接上传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授权且未完成登记的专利,需向成果转化中心说明情况后,方可上传

(3)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授权且未完成登记的专利,无需上传

(4)上传专利时填写的信息,须与专利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5)需同步上传该授权专利对应的《专利申请审批表》(需加盖公章)。

8.软件著作权。

(1)2025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软著直接上传

(2)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授权而未登记的软著,经向成果转化中心说明情况后可以上传

(3)2023年12月31日以前授权而未登记的软著,无需上传

4上传软著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软著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5需上传和软件著作权对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审批表”(需盖章)。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登记

各项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需将成果详情录入 “科研管理系统”,作者信息栏需详尽录入所有作者信息,个人排名依出版顺序如实填写。

论文成果一般由第一作者录入,如果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由导师录入(且务必录入第一作者信息)。除上述情况外,录入人须是论著第一作者。

我校参与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成果由第一位参与人录入,社会力量奖需由我校主持且排名第一的老师录入。

作者填报完毕后向本单位科研秘书或本单位指定人员提交佐证材料。

2.单位初审报送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佐证材料对科研管理系统中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本单位审核结论在科研系统里审定后提交。

3.科研管理部门复核确认

科研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认定。

三、关键事项说明

科研成果登记事关各位老师的职称评定、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各类人才、成果奖项申报息息相关,请准确录入每项信息,严禁冒领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科研诚信相关文件进行处

1.需登记成果的教职员工,请登录融合门户,进入科研管理系统操作。遗忘密码者可通过公众号自行重置或致电网络中心(58290486)寻求协助。

2.为保障登记数据精确无误,成果完成人完成系统登记后,需及时携带各类证书原件、著作及论文原件、收录证明原件、实用技术说明材料至学科所属教学科研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无原件不予审核。审核完毕后,由教学科研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汇总表(纸质版)与专家同行评价报告(系主任签字)分别于 12 月 22下班前提交至科研部、社科处、成果转化中心。

3.今年登记的各类研究成果,纳入各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当中,请及时、完整、准确填报

4.成果登记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部、社科处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中心。

5.军工涉密的内容不能登记,需要提供原件保密备案。

6.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须提供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80克A4纸双面彩打),并将以下材料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

(1)专利申请审批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2)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

自科联系人:

获奖、标准:刘星晔(立德楼526);联系电话:58290048;

论文:刘文艺(立德楼527) ;联系电话:58290019;

横向:范璇(立德楼526);联系电话:58290080;

军工:汤建国(立德楼524);联系电话:58291080

           社科(论文、获奖、智库成果、学术著作):刘娅琴(立德楼518);联系电话:58290526;王蕊(立德楼518);联系电话:58290107;

           成果转化、专利:王萌(立德楼505);联系电话:58290268;





科学研究部

社会科学处

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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