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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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湖南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基金办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学校组织2023年湖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通过延期申请且达到研究期限的项目、省基金办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项目、2023年年底到期的省自科基金项目(详见附件1)。

结题验收分两批集中开展,第一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于630号前完成(7月中旬省基金办将集中审核),第二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省自科基金杰青项目、优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需进行会议验收,待后续另行通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结题系统已开放,面上项目、青年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研究进展自行选择结题批次,及时提交科技报告和结题材料。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结题验收材料以及科技报告。如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发送重置密码邮件。

2、科技处在系统中线上审核结题材料,并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关注系统状态,如结题材料退回修改,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注意事项

1、结题简况表中勾选符合条件的结题方式后,需将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证书、高级别项目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标注页、《SCI》《EI》《CPCI》收录检索证明、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2、“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中如有培养研究生,请将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3、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已有经费支出,填写经费决算表(结余资金数与简况表支出金额一致),签字后到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办理签字盖章,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如果经费开支超出预算,还需补充预算调整表并办理盖章手续,与决算表一起扫描上传附件中。

4、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录入系统。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做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请用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SCI》、《EI》、《CPCI》收录论文还需提供检索证明。

5、“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需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需填写专家评价意见(参考附件2),要求至少有三名小同行专家签名,经科技处审核签署验收意见,在“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章”处加盖校印、校长印后,扫描此页插入研究总结报告中一并上传系统。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通用模板见附件3)。项目负责人先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科技报告,提交科技报告后,需关注科技报告审核状态,科技报告通过审核(工作进度为“审核通过”),项目才能通过验收。

7、项目负责人应对提交的结题报告、科技报告和研究成果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8、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附件4),项目需要延期的,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于科管系统提出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由学校审核盖章上传后报科技厅审批。项目延期一般只能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9、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请,如计划申请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务必在第一批(7月中旬)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以免耽误下一年度省基金申报。

四、时间安排

12023620日前,相关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材料。626日科技处将集中审核推荐结题项目,过期不再受理。

22023128日前,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到科技处办理盖章后,于系统提交延期申请。

        320231218日前,项目负责人于系统提交结题材料,学校将于1225号前完成结题验收审核工作。

五、联系人

科技处:曾志前 、常晴晴 0731-58291080


附件:附件下载

12023年湖南省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

2、湖南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3、科技报告通用模板

4、《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

5、《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

6、《关于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的函》(申请延期结题填写)

科技处

20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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